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我区社会治安动态,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负责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本局及基层部门执法工作。
(4)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实施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处置。
(5)管理、承办出入境工作。
(6)负责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
(7)指导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8)指导和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及保卫组织的建设。
(9)组织实施对来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市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10)组织实施对来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市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11)主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等服务。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下设28个内设机构、大队和派出所。
4个内设机构为:指挥中心、政工室、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室。
11个大队为:法制大队、国保大队、经侦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矿业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巡特警大队。
13个派出所为:人民路派出所、北湖派出所、燕泉派出所、下湄桥派出所、涌泉派出所、郴江派出所、骆仙派出所、鲁塘派出所、华塘派出所、保和派出所、万花冲派出所、石盖塘派出所、芙蓉派出所。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961.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61.18万元。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22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8.47万元;项目支出4378.85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48.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0.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307.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②项目支出:
2015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378.85万元,其中:
执法办案区区域建设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区区域改造升级。
专项整治和重特大案件侦破、处理群体性事件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经费支出。
城市监控系统维护及电费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维护及业务支出。
特勤耳目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特殊部门特情支出。
处置上访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信访秩序。
犯罪嫌疑人治疗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犯罪嫌疑人体检。
网上追逃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抓获网上逃犯兑现奖金。
教育培训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民警轮岗轮训及业务技术培训。
输油气和“三电”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石油天然气和“三电”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打击破坏输油气和“三电”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政府警务室工作经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警务室安保人员工资支出。
上年结转安排项目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支出。
非税收入安排项目支出823.64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办案经费不足。
基建支出1292.58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城区三所。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830.6万元,完成预算的118.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1.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5台,保有量110台),完成预算的126.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7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09批,共计7685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60.9%。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2015年,我局申报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320万元,申购车辆26台,实际购车25台,价税合计286.22万元,购车款及车辆购置税均在2015年度支出,故超出了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 年增加332.2万元,增长66.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16.51万元,增长68.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69万元,增长47.5%。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14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费有所增长,二是2014年申购公务用车在2015年度实际购买及支付。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7.74万元,比2014年增加204.46万元,增长18.53%。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增加15.69万元,印刷费增加14.36万元,物管费增加21.26万元,培训费增加10.92万元,差旅费增加58.7万元,委托业务费增加21.07万元,劳务费增加62.46万元等。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安工作业务量加大,办案行政及人力成本增加。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1580.67万元,货物类288.09万元,工程类1292.58万元。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根据年初预算进行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年末进行绩效目标评价。各项财政支出按照规范程序提请申请、分配、管理和使用,建立了财政资金内部监控制约制衡机制,坚持专款专用,强化专项资金使用项目使用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和追踪问责,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申请和使用中的监督,做到资金使用率100%。
(二)进行部门决算分析。2015年预算总体上满足了经费支出需求,其中城市监控系统维护及电费专项经费批复与实际工作需求略有偏差,实际上基本用于办案经费支出。在部门决算编制过程中,对数据填报要求不够熟练,导致多次送审及修改。
(3)提出改进措施。一是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尽量提高预算安排资金项目的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到位。三是按照决算工作的要求,合理调整会计科目核算,熟练掌握系统操作规程。四是保质保量完成预算和决算任务,并按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