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察局:
2011年,我委的纪检监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市三届纪委第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委中心工作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贯彻市第三届纪委第八次全会精神,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找准纪检监察工作与发展和改革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与发改工作特点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强化以人为本理念,在确定思路、制定规划、安排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使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同时,更新工作理念,转变工作思路,把反腐败的重点放在预防、重在制度建设和权力监督上,在教育、制度、监督上下功夫,认真解决教育不深入、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3、规范行政行为,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依法行政,抓好《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的落实,并在我委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理解规范权力运行的意义,了解全委的各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到位,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4、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廉政建设。一是继续抓好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资金的督查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2011年度发改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二是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和招标投标活动,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市在规范工程项目决策行为和招标投标活动的有效做法,巩固已有成果,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完善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招标投标活动依法透明运行,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5、积极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队伍素质。抓好廉政教育,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