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发改委职能作用,加速推进郴州“两城”建设,确保“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现就发改委开展“深入基层解难题,支持帮助促发展”作用建设主题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内容
集中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重点,调动委科室的力量,着力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企业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民本民生、城市建设管理等七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活动形式
对上述7个方面的问题,由委作风办组织协调负责,监察室、资环科、稽察办负责,分管领导负责督促检查,下到企业开展工作,并成立工作组,组长由委纪检组长李大年担任。
没有分配任务的科室,也要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积极配合工作组,为企业建设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
三、主要任务
1、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工作组要对照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尽力为企业解难题。
2、着力指导推动工作,结合工作对象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具体工作任务点查访调研,了解企业的困难,加强指导,帮助企业找准发展瓶颈,理清发展思路,促进企业发展。
3、着力搞好宣传教育。大力宣讲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讲郴州“十二五”规划,做好政策、法规宣传,统一思想,凝心聚力。
四、活动步骤
活动从3月中旬开展至4月下旬结束,时间为一个月左右,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3月上旬召开委作风建设动员大会,制定工作方案,对工作组队员进行培训,明确任务目标和要求。
2、实施阶段。3月中旬,委工作组按任务分工进驻工作点,全面开展工作,工作组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作风办。
3、总结阶段。4月底左右撤队,工作组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材料,汇报工作完成情况,报市作风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需要安排骨干力量参与活动,并深入工作点现场指导,亲自策划、部署,组织和督促此项工作。各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要积极支持、配合工作组开展工作,协助工作组解决问题。
2、解决问题,注重实效。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对方案中列出的具体问题,力争在活动期间解决,工作组要紧紧依靠工作点所在的相关部门和干部群众的支持开展工作,想方设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3、严守纪律,树立形象。要严肃下基层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增加企业负担,谋取私利,扰民添乱等现象。下基层干部要切实做到“五不准”:不准接受基层和群众的请吃,不准收受红包礼金,不准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不准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准参与其他不正当活动,以良好形象、良好作风取信于民。
附:市发改委“深入基层解难题,支持帮助促发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任务分解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附:
市发改委“深入基层解难题,支持帮助促发展”
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任务分解表
类别 |
牵头科室 |
工作对象 |
工作内容 |
责任科室 及单位 |
民本民生 方面的问题 |
监察室 |
永兴垃圾 处理场建设 |
争取国家补助资金,与省发改委资环处衔接予以重点考虑, |
资环科及各相关科室 市环保局 |
使主体工程投入使用 |
各相关科室 县政府 县发改局 |
郴州市发改委“深入基层解难题、支持帮助促发展”
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工作组成员名单
工作内容 |
主动上门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补助资金,与省发改委资环处衔接,予以重点考虑;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好相关手续,促使主体工程投入使用 | ||
工作组组长姓名、 单 位 |
李大年、市发改委 纪检组长 |
联系 电话 |
2368109 13807355815 |
工作组成员名单 |
雷继戎 |
联系 电话 |
2368528 13517354071 |
邓革佑 |
联系 电话 |
2368133 18673556391 | |
刘典金 |
联系 电话 |
2368528 15274196938 | |
曹雪英 |
联系 电话 |
2895260 13975567666 | |
马辉球 |
联系 电话 |
5522231 13873573588 |
市纪委2011年反腐倡廉重点专项工作
任务交办意见征求表
市纪委牵头 科 室 |
执法监察室 |
责任单位 (交办对象) |
市发改委 |
交办的具体 任 务 |
1、牵头组织设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及其候车室、交易中心,将市政府 采购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水利工程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地产交易中心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建立诚信体系,实现企业诚信与交易市场的有效对接。 2、充分发挥综合评标专家库作用,制定相应的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制度。 3、统一招投标合同管理。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找理合同示范文本,推行招投标合同文件的标准化、规范化。 4、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库制度,出台政府制冷项目的管理制度。 5、依法向社会公开项目建设信息,建立投资信息发布制度。 |
责任单位(交办对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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