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公告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及郴州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我局对郴州市2017年度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更新评价工作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2017年度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更新评价工作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郴州市2017年度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更新评价工作 |
1项 |
¥200000.00元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号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供应商具有B级以上土地评估资质或乙级以上土地规划资质并在本省相关协会备案的机构。
三、工作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按照国土资源部、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开展工作;
2、中标供应商须在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郴州市2017年度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更新评价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上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包括数据库、文字报告等。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己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号的《营业执照》副本);
4、《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报名及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一份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密封。
2、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国土资源局4楼419室(郴州市青年大道6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技术单位确定方式及时间
本次采购采取现场资格审查、两轮报价,以“价低者得”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进行两轮报价,两轮报价后现场最低报价确定为中标供应商。若在两轮报价后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报价最低,则报价相同的供应商继续进行下一轮报价,直到一家供应商报出最低价,则确定为中标供应商。若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则直接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价格由谈判小组与其协商确定。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到的,视同放弃报名及报价资格。
开标地点:郴州市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七、报名及材料提交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珰珰
地 址:郴州市国土资源局4楼419室(郴州市青年大道6号)
电 话:0735-2362189
郴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