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市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是1995年成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归口市政府办管理。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市政府机关大院行政后勤事业工作的规章制度、措施办法和后勤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市政府机关大院各单位及后勤服务单位的财务工作。
3、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4、管理市政府机关大院国有资产。
5、负责市政府重要活动的经费管理。
6、筹集和管理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工作经费、办公大楼和市政府东湾院、中山院运行保障经费。
7、统一管理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市政府经济研究室、市政府机关事务处的财务。代管市爱卫办的人员经费。
8、负责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领导、离退休老同志车辆购置、管理和服务。
9、负责在职市政府领导的生活服务管理和市政府交办的接待工作。
10、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基建工作和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市政府东湾院、中山院医疗保健服务工作以及市政府办、市政府经济研究室、市政府机关事务处、老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2、负责管理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市政府机关医务室。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郴州市人民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设3个职能科室。
1、综合科。协助处长建立和健全工作制度和处理处机关的日常事务;负责处机关的文电、档案、会务工作和会议有关决定事项的执行督办工作;负责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采购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主持召开的会务服务工作等。
2、财物管理科。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市政府机关院内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财务管理和处机关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协助处长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日常财务管理,提供财务分析报告等。
3、车管科。负责市政府机关车辆行业管理,抓好交通安全;负责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和市政府、市政府办领导及各类公务用车的调配、安排;负责车辆年检、年审和考核工作等。
4、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5、其他事项。
(1)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市政府大院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服务;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负责市政府大院办公、公共场所和处机关宿舍各种水电设施、动力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工作等。
(2)机关医务室。负责市政府大院的医疗服务和卫生防疫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市政府机关事务处和市政府(正厅级)、市政府办(正处级)、市政府经济研究室(正处级)、处属服务中心(正科级)、医务所(正科级)等6家单位。
收入决算包括财政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以及其他非税收入;支出决算包括保障市政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办公区运维管理等专项经费。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23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1.53万元;其他收入240.39万元。
2015年度支出合计563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9.78万元;项目支出3943.49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9.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1.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77.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2)项目支出:
①(市政府办公区运维管理专项)支出1300.42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办公大楼、会场及市政府东湾院、中山院办公区运行所需的物业管理、设备维保、水电气消耗、绿化养护、基础设施维修等方面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大楼等一些基础设施维修年初未列入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②(市政府工作专项)支出 1177.7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重大活动、市政府对外接待开支及市政府领导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慰问活动等方面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府一些临时性项目开支年初未列入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③(市级离退休老干专项经费)支出214.89万元,主要用于市级离退休老干、其他退休干部职工医疗保健、用车服务、开展各项活动等方面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府离退休干部职工的一些临时性项目开支年初未列入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④(市政府聘用人员及自收自支人员经费)支出212.6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需要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安排有缺口,加上聘用人员工资及缴费基数等增加,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⑤(市政府办(含各业务科室)工作专项)支出312.11万元,主要用于安排筹备各项重大活动、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及各单位请示事项、市政府应急宣传、应急处理平台维护及市长公开电话办理、市政府办领导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方面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⑥(市政府机关事务处工作专项)支出17.88元,主要用于市政府机关事务处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对外联络等方面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⑦(市爱卫办科室工作经费专项)支出7.27万元,主要用于市爱卫办各业务科室开展专项调研工作等方面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⑧(市政府经研室、市政府绩效考核办、机场办、铁路办等专项经费),未纳入我单位年初预算范围。支出700.54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经研室、市政府绩效考核办开展专项调研、考核及机场办、铁路办筹建工作等方面支出。
2015年郴州市人民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没有转移支付指标,也没有使用转移支付指标安排的支出。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50.36万元,支出决算为516.83万元,完成预算的9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1.23万元(因公出国组团3次,因公出国4人次),完成预算的144.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7.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47台),完成预算的90.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7.7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596批,共计6675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91.59%。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5年度我单位加强了公务接待的审批管理、同时对公车管理中车辆维修、加油等工作加强了监督考核;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72.11万元,下降12.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9.57万元,增长2383.7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7.81万元,下降2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7万元,下降1.92%。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4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2014年度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18.2万元,2015年度我单位未购置新车,此项费用为零,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较多原因是近两年随着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在郴州召开,参加了第三届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在美国、德国的展览活动及其他国际交流活动。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91万元,比2014年减少1004.28万元,降低78.3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变动主要原因是:按市财政局要求调整了部门决算统计口径,2015年度部门决算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经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不足部分在项目经费中开支。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1105.45万元,包括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网上竞价、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政府采购备案等形式采购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等,其中:货物类采购支出479.76万元、工程类采购支出331.79万元、服务类采购支出293.90万元,我单位按照市政府采购办采购目录中明确的供货及服务单位,对其中所含的中小企业进行了大力支持。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郴州市人民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共组织对4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3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8.58%。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办公大楼运维及管理专项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市政府办公大楼、会场及市政府东湾院、中山院办公区运行所需的物业管理、设备维保、水电消耗、基础设施维修等方面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市政府机关事务处针对该项目形成了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也比较高,从项目绩效看,该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市政府办公楼正常运转所需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用等,同时保证了正常维修及设备维保费用等。
(二)进行部门决算分析。
郴州市人民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严格按照郴州市财政局关于部门决算编制、送审、批复、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了我处的部门决算编制、送审、批复及公开工作。
(三)提出改进措施。
郴州市人民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在2016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决算工作中,将继续对照《预算法》等法规以及郴州市财政局对部门预算执行、决算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四、专业名词解释:无。
附件:郴州市人民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表1-表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