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各科室:
现将《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全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郴州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11]15号)要求,确保我委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委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在委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建立党组统一领导,相关科室配合协作的制度廉洁评估工作机制。委成立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委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并对重要制度组织开展廉评工作。向罗生主任任组长,李大年为副组长,委各科(室)长为成员。委监察室、重大项目稽察和法规办、办公室具体牵头操作,负责综合协调,实施评估等日常事务工作,各科室共同配合。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促进权力配置科学、界限明确、行使依法、运行公开,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进一步从制度层面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预防腐败制度建设,推动预防腐败工作法制化。
三、评估对象
廉洁性评估的对象是本委起草的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本委起草自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今年还要对2009年以来,本委代拟的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已发布执行和本委自行已发布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廉洁性评估。
四、评估内容
廉洁性评估的内容包括:
(一)是否符合中央、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部署的要求;是否落实了将预防腐败贯穿于制度建设之中的规定。
(二)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扩张权力、减免责任,增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情况;是否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与公共利益或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冲突的情况;设置的自由裁量事项是否合理和必要,自由裁量幅度是否适当等。
(三)权力配置是否合理,监督制约措施是否有效;相关程序的设计是否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听证和听取意见;责任追究的机制是否健全等。
五、工作步骤
(一)新起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今后,凡本委起草的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本委起草自行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均应进行廉洁性评估。其步骤如下:
1、文件起草。起草科室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起草规范性文件,同时提交起草说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所涉及内容的复印件,以及在起草过程中相关的征求意见、论证等材料。
2、必要性审查。办公室按照规范性文件送审的有关要求和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对材料的齐备性、规范性和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3、合法性审查。法规科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就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4、廉洁性评估。监察室按照制度廉洁性评估的要求,就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权力相对集中的内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环节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存在廉洁性问题的内容进行廉洁性评估,并填写评估报告表。
上述程序完成后,属本委代拟的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先后送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市政府法制办、市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审查、评估,再送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文;属本委自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送市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协调指导小组评估备案后,再行文发布。
(二)已发布执行的规范性文件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2009年以来已发布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也应进行廉洁性评估。其步骤如下:
1、全面清理。对2009年1月1日以来,本委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起草已发布的,或本委已发布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搜集整理,登记造册。此项工作由各科室负责,4月30日前将《已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登记表》交监察室汇总。
2、实施评估。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及制度廉洁性评估的要求,对已公布执行的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廉洁性评估,填写评估报告表。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5月30日前完成。
3、备案审查。监察室将填好的评估报告表按照一式3 份的要求,报市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备案,并按审查意见要求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突出工作重点。要明确评估范围和对象,把握标准,恪守程序,在评估内容上重点评估制度是否廉洁、是否合法、是否科学、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二)把握工作方法。要将制度廉洁性评估与推进制度的“立改废释”相结合,与推进规范权力运行相结合,与推进专家学者、制度管理相对人、干部群众代表等“第三方”参与建制相结合。
(三)加强协调配合。要将起草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必要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各有关科室要主动沟通、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确保制作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合规、高效优质。
附:1、郴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度廉洁性评估表
2、已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登记表
郴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度廉洁性评估表
制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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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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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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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 察机构 评估意 见以及 意见采 纳情况 |
评估经办人签名: 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
协调指 导小组 意 见 |
协调指导小组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已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登记表
填报科室: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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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规范性文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