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
水利建设专项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河湖治理;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资源配置及水生态治理;沟渠畅通、河塘整治、泵站、水闸、灌区、高效节水灌溉等水利项目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更新改造;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及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其他重大水利工程项目。
(二)专项立项情况
(1)《郴州市市本级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郴水发[2019]84号);
(2)《湖南省郴州市乡村沟渠畅通及河塘整治工程建设规划报告(2018—2035)》(郴政办函〔2018〕149);
(3)《湖南省郴州市高山禾花鱼基地规划》;
(4)其他有关水利政策、法规与规定。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
2019年度,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共2600万元:水利建设资金2000万元;病险水库治理200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奖补400万元。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严格执行2019年度水利建设资金预算,切实将水利建设资金用于水利建设,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2019年,市级水利建设资金支出2600万元,具体用于:市级样板河及郴江河治理800万元、市重点工程北湖机场周边排水系统建设100万元、河道保洁200万元、病险水库治理200万元、沟渠畅通河塘整治500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奖补400万元、水利前期安全生产小水电清理及人工增雨等支出400万元。基本按照年度预算执行到位。
从具体执行情况看,水利建设资金安排按照“突出重点、保障民生、政策激励”的原则,重点突出河长制工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水利重点工程,结合保障民生进行政策奖补,兼顾科技教育等方面,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突出重点,安排北湖机场周边排水系统建设100万元、市级样板河及郴江河治理800万元、河长制工作河道保洁200万元;二是注重保障民生。水利建设资金中安排用于病险水库治理200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奖补400万元。通过加强防汛抗旱工程建设,以及管护能力建设,有效提高了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政策激励奖补支持鼓励农民筹资投劳。从水利建设资金中安排了沟渠塘坝疏浚畅通奖补资金500万元,以鼓励农民筹资投劳及贫困地区实行农田水利项目扶持;四是水利前期安全生产小水电清理及人工增雨等支出400万元。
具体资金安排到县情况:市本级资金597万元,北湖区532万元、苏仙区1386万元、资兴市10万元、永兴县20万元、宜章县40万元、临武县5万元、汝城县10万元,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2019年病险水库治理资金支出200万元,1座大型水库安排70万元,3座中型水库共安排68万元, 6座小型水库共安排62万元,均分解下达至市直及两区负责具体实施,履行项目法人的职能和责任。
2019年度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奖补共支出400万元,其中378万元用于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宜章县、临武县、汝城县共18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 22万元用于市本级东江供水工程管网延伸规划项目前期经费。
2019年度沟渠畅通河塘整治共支出500万元,其中北湖区190万元、苏仙区290万元、永兴县20万元。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局加强了资金和项目管理,市本级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财政规定,开展财评、招投标、项目完工审计等工作。样板河及郴江河治理、沟渠畅通河塘整治、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病险水库等项目由县市区实施,各县市区水利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单位实施,加强了专项资金监管工作。
2019年市级水利建设资金除市本级安排的项目和重点项目资金,主要是用于奖补,大多是对县市区实施的沟渠畅通河塘整治、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等项目的奖补。由于水利建设资金安排的面比较广,项目分散,主要是以县市区组织实施,由县市区水利局组织实施验收后拨付。目前,大部分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但是,个别项目受疫期影响,还没有完成建设。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2019年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安排实施,一是保障了民生水利建设,资金中安排用于奖补沟渠畅通河塘整治、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病险水库,通过加强防汛抗旱工程建设,以及管护能力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生活条件;二是通过重点工程建设,安排了北湖机场周边排水系统建设、市级样板河及郴江河治理、河道保洁经费,推进了河长制工作开展,有效提高了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是通过开展水利前期安全生产小水电清理及人工增雨等提升了行业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为加强资金管理,2019年5月,市水利局、市财政局修订完善出台了《郴州市市本级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了市级水利建设资金的来源、资金支出范围、资金分配、申报程序和奖补标准、奖补原则、申报对象、申报条件、奖补标准、申报复审计划下达程序、项目验收管理、资金拨付和资金使用规定、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奖优、处理处罚、“黑名单”等内容。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切实按照《郴州市市本级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建立了市级水利建设资金“沟渠畅通河塘整治”项目库,按照规定采取自下而上申报。沟渠畅通河塘整治按照《关于申报2019年度市级水利建设资金项目的通知》(郴水发〔2019〕76号)、河道保洁资金奖补项目按照《关于申报2019年度市级水利建设资金河道保洁资金项目的通知》(郴水发〔2019〕75号)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市直和两区水利局根据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组织申报主体开展了遴选比选申报项目,并负责项目申报资料的初审工作。市水利局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同市财政局提出沟渠畅通河塘整治、河道保洁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市水利局下达实施计划文件,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文件。把资金安排使用好,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资金项目管理比较散、小,部分单个项目资金过小,难以发挥实质作用;二是部分地方项目资金下拨不及时,不能及时发挥资金作用;三是个别水利项目,如市级样板河、郴江河治理进度缓慢;四是市、县水利部门对下拨的市级水利建设资金监管难度大。由于市级水利建设资金安排面广点多、资金散小,由于缺乏人员、监管不够到位;五是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不理想。 由于缺乏专业人才,水利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不够及时、到位;六是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及结果运用力度不足。由于对绩效评价不了解,对单位绩效不够重视,没有完全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的依据。
七、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郴州市市本级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项目库管理制度,分配资金时从项目库里筛选。
二是进一步规范资金计划申报分配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郴州市市本级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由两区水利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申报,由县市区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把关,通过遴选公开的方式,择优申报安排,对没有经过区水利部门、财政部门联合申报的项目不进行安排。进一步突出重点,将资金安排分配给重大项目建设,避免撒“胡椒面”现象,切实发挥资金集中的效益。
三是进一步加大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和资金监管力度。水利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市直安排的项目和县市区重大水利项目的监督管理。项目建设完工后及时验收,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市级水利建设资金必须经过县市区水利部门验收后,才能拨付资金。
四是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进行市级水利建设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确保市级水利建设资金真正充分发挥极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重视绩效结果应用,发挥评价应有作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资金使用规范、绩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优先考虑支持,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绩效差的,督促改进,削减项目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