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郴州市201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8月30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谢革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报告2015年决算(草案)情况。 一、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0.3亿元,为预算的83.1%,下降8.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62.7亿元,为预算的86.3%,下降5.3%;税收收入完成126亿元,下降13.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7.2%,下降3.1个百分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78.8亿元,为预算的98.7%,增长7.7%。财政收入没有完成预期目标的主要原因:一是再生资源行业税收基数包袱异常沉重;二是有色金属价格持续下滑导致有色金属行业企业普遍亏损和停产,造成的税收缺口其他产业难以弥补;三是连年确定过高增长速度给财政增收带来巨大压力;四是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主动调整收入预期目标。 按现行财政体制和有关政策办理与省、市辖区、省管县市的财政结算后,全市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当年地方财政收入162.7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14.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2亿元、上年结余2.6亿元、调入资金4.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50万元,收入总计496.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8.8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0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亿元,支出共计492.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6亿元,全部转为结转下年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完成31.2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转移性收入12.7亿元,收入总计43.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7.7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6.1亿元,支出共计42.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5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下同)收入合计完成70.7亿元,加上年结余48.8亿元,收入总计119.5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完成6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6.5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计完成1098万元,加上年结余41万元,收入总计1139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完成108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4万元。 二、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市级(含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经济开发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9.1亿元,为预算的83.9%,下降7.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5.7亿元,为预算的86.3%,下降5.1%;税收收入完成47.7亿元,下降11.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9%,比上年下降3.3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1.8个百分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5.1亿元,为预算的93.9%,增长6.6%。 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当年地方财政收入45.7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4.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3.3亿元、上年结余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7058万元、调入资金2.9亿元,收入总计117.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1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1.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4.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3.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亿元,支出共计116.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4亿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1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等转移性收入3亿元,收入总计14.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9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4.2亿元,支出共计13.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8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完成20.2亿元,加上年结余19.2亿元,收入总计39.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19.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9.6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计606万元,其中:郴电国际、郴汽集团股利、股息收入406万元,市保安公司、城市规划设计院、市场服务中心等利润收入200万元,加上年结余41万元,收入总计647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合计600万元,其中:竹园宾馆、郴州宾馆、五连冠酒店设施改造等支出220万元、市国有企业资产经营中心350万元、审计费等国有资产监管费3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7万元。 (五)财政收支决算主要变化情况 上述市级财政收支决算数,与2016年1月13日向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2015年预算执行数比较,除社保基金外的市级收入数据一致,“四本预算”支出及其他部分收支项目数额有些变化,其主要原因:一是因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016年初召开,向大会报告的2015年支出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二是经过决算清理和上级审核,因指标在途、上下级财政结算事项变动等进行了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变化情况。一是收入总计增加2.5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减少33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减少903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减少4939万元,调入资金增加2.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1.3亿元。二是支出共计增加2.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9200万元,上解上级增加733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增加2.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减少1.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8亿元。三是年终滚存结余增加1186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变化情况。一是收入总计增加1.8亿元,其中:本年收入增加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965万元,下级上解收入增加44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增加1.5亿元,调入资金增加661万元。二是支出共计增加2亿元,其中:本年支出增加243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减少179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减少1400万元,调出资金增加2.1亿元。三是年终滚存结余减少1896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数变化情况。一是收入总计增加7.6亿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增加3.4亿元,上年结余增加4.2亿元;二是本年支出合计增加2.4亿元;三是年终滚存结余增加5.2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变化情况。一是收入总计增加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增加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增加41万元;二是支出总计增加42万元,其中年终滚存结余增加42万元。 (六)重点支出决算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亿元,增长8.3%。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四馆一厅”项目顺利推进;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城区免费公益电影和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实200万元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及保护经费,争取1160万元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用于湘南起义旧址群等文物保护;推动文化体育产业发展,争取340万元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用于矿博会等,继续落实800万元推进“体育之城”创建,拨付594万元成功举办首届市运会,大力支持拍摄《苏耽归来》等广播影视创作和开展省首届中学生运动会等体育竞技。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亿元,增长45.9%,增长较快主要是因为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补助2015年由列省本级支出改回列市级支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增加1.2亿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持医保补贴标准提高至380元/人·年;保障企业基本养老金“十一连调”,人均调增201元/月;拨付近亿元就业资金,扶持和扩大创新创业就业;将城市、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332.5元、171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达2640元/人·年;投入360万元慈善救助资金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出台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对城区民办养老给予补贴,拨付350万元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投入226万元实施城区“三类老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亿元,增长47%,增长较快主要是因为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血站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拨付619万元市级配套资金,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完善基本药物保障运行机制,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实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覆盖,村卫生室98.6%覆盖;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投入,拨付食品药品药检安全监管、检测专项经费679万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落实五保户等特定人群基本医疗费全免政策和计生奖励扶持资金,全力救助大病医疗患者。 4.教育支出7.3亿元,下降8%(加上长沙银行教育贷款7500万元,增长1.5%)。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拨付8181万元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推进城区义务教育扩容,支持市城区启动10个学校扩容项目,新增学位1.1万个;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落实400万元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经费,拨付1607万元用于高中教育扩容和资源整合、1250万元用于高校化债、2200万元用于特殊教育;加强教育教学资金保障,拨付730万元支持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落实500万元继续教育培训资金,完成国培、省培、市培教师5862人次,拨付380万元支持中心城区教育城域网建设,拨付120万元重奖12位教育突出贡献教师。 5.科学技术支出4785万元,下降32.6%,主要是因为上年一次性拨付国际会展中心偿债支出致基数较高。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郴州高新区成功晋升国家高新区;投入268万元支持产学研合作,开展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设立300万元孵化器专项,支持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试点示范、中小企业孵化基地等;助推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好科技奖励申报推荐和“千名科技人员下基层”、国家级“科技流动馆”等活动。 6.农林水支出4.2亿元,增长3.3%。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拨付1600万元支持统筹城乡发展,发展农村公益事业;落实2145万元精准扶贫开发经费,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大力支持水利工程建设,拨付1.7亿元加快“民生100工程”和水利工程建设。 (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5年,中省对市级转移支付34.2亿元,比上年增加14.3亿元,增长71.5%,主要是企业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增加1.5亿元,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补助增加4.5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增加8983万元,综合医院及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增加727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3.7亿元。市级转移支付的主要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1.返还性收入。2015年,返还性收入年初预算2.2亿元,实际完成2.2亿元,比上年减少791万元,下降3.5%。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8489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3391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3170万元,其他税收返还6712万元。此项收入全部用于补充地方财力。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15年,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年初预算5.2亿元,实际完成9.6亿元,比上年增加4.2亿元,增长78.3%,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2.5亿元、结算补助428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094万元和体制补助256万元,作为上级财力性补助与地方财力统筹安排支出,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均按规定要求安排使用。主要项目有: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转移支付收入1.7亿元,企事业单位划转预算补助收入2045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2770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267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1.2亿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15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年初预算2.9亿元,实际完成22.4亿元,比上年增加10.1亿元,增长82.3%。主要项目有:国家文物保护专项1160万元,就业专项资金8324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地市级亿元建设项目补助4900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省级补助970万元,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示范项目3700万元,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1845万元,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5.1亿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补助3052万元,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规模化节水灌溉改造项目2802万元,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补助1.5亿元,干线公路国省补助7973万元,站场项目国省补助4750万元,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8964万元,公益转型升级1949万元,省“135”工程奖补1360万元,中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资金750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8357万元。 (八)市本级调入调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调出情况。根据中省关于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和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的要求,2015年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2.8亿元。其中:政府住房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调入8789万元,国有土地所有权出让统筹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5155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统筹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59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统筹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20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统筹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387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统筹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147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调入1.2亿元。 2.政府性基金调入调出情况。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661万元,其中:省财政结算代扣代缴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调入383万元,平衡收支调入278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2.8亿元,全部用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九)市本级重点专项安排使用情况 1.产业引导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15年市本级预算安排产业引导资金1.32亿元(年初安排1.43亿元,剔除调整用于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的1100万元,实际为1.32亿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工业产业引导资金年初安排6500万元,剔除调整用于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的500万元和因园区考核奖补年底未进行而未拨付的1000万元园区发展专项,实际拨付5000万元。其中:拨付2755万元重点支持明大新型炭材、金贵白银城等30个重点产业项目;拨付9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持郴州新骏彩印纸箱生产线技改扩建等公司49个项目;拨付400万元信息产业化引导资金支持郴汽集团站务、运管、安全服务系统及农民合作社服务平台等18个项目建设;拨付工业项目建设大会战、产业大转型、企业上市奖励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奖励引导资金945万元。 (2)现代农业发展引导资金1400万元,其中:申报类600万元,用于支持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挂面及方便红薯粉改扩建及郴州芝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食用菌产业等16个农业产业化项目;奖补类200万元,用于休闲农业与庄园经济奖补;其他类600万元,拨付现代农业扶持项目200万元、茶叶产业项目200万元、全省特色农产品博览会200万元。 (3)科技产业引导资金年初安排1100万元,剔除调整用于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的100万元,实际拨付1000万元。其中:拨付产业集群培育项目714万元,重点支持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攻关,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及以农机装备、新品种培育为主的现代农业;拨付政策奖励资金136万元,用于兑现市级研发中心奖励及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拨付市校合作及产学研对接及其他项目扶持资金150万元。 (4)旅游产业引导资金1500万元,其中:拨付旅游节会、宣传经费1100万元,重点支持郴州举办休闲文化旅游节、桂东举办省红色旅游节;拨付旅游项目建设经费266万元,重点支持市城区旅游标识标牌建设;拨付134万元支持导游大赛奖励、五盖山提质改造等项目。 (5)文化产业引导资金800万元,其中:拨付210万元文化产业项目资金,支持《南国丽都秀》文艺节目、非遗“大布江拼布绣”和东方影城建设等;拨付590万元文化事业项目资金,支持“相约郴州”昆曲展演、艺术节及文化惠民经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等。 (6)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年初预算安排3000万元,剔除调整用于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的500万元,实际拨付2500万元。一是拨付1540万元扶持26个服务业重大项目,其中:飞天山国家地质公园提质改造、永兴湖南长鹿国际休闲度假区等文化旅游业项目580万元;郴州舜华鱼业公司冷鲜制品冷链配送及连锁销售项目、郴州惠尔物流中心等现代物流业项目700万元;苏仙喜来都生态休闲养老基地(福地仙都)、桂阳融康乐瓜蒌庄园健康养老养生产业园等健康养老项目130万元;郴州国际会展中心、桂东农家福商贸大市场等精品会展及商贸服务项目130万元。二是拨付200万元支持北湖区安防智能化信息咨询服务平台、郴州市立方环境检测信息平台、北湖区绿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绿色环保信息服务平台等一般性项目建设。三是拨付政策奖励项目资金490万元,其中:物流A级评定奖励资金250万元、旅游星级创建170万元、政策性补助70万元。四是拨付健康养生养老十三五规划、现代物流十三五规划及课题调研、信息平台建设等其他项目资金270万元。 2.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015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加上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调整用于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的1100万元,以及存量资金安排的245万元,共计拨付6345万元。其中:湘南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四批重大项目启动仪式、第三届湘南承接产业转移投资贸易洽谈会经费503万元,物流运输补贴3516万元,标准厂房建设补贴1293万元,加工贸易贴息545万元,外贸进口补贴447万元。 3.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2015年,市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1亿元,实际拨付9834万元,其中:对口扶持湘西凤凰县600万元,市城区文明交通劝导员经费500万元,平安城市一期工程网络租赁及系统维护费485万元,教育突出贡献奖120万元,汝城县受灾财力补助200万元,市水质检测中心项目建设930万元,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编制经费158万元,“数字规划”建设150万元,西河综合治理工程奖补1000万元,市城区临时环卫工待遇提高133万元,森林灭火救援队扑火装备购置经费116万元,市公汽公司政策性亏损补贴506万元,气象观测站搬迁经费300万元等,结余166万元用于预算平衡。 (十)市本级结转结余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1.结转结余资金。2015年,市本级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共1亿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2327万元。2015年安排支出2327万元,其中:文化建设事业费支出160万元、市数字化城管系统三区应负担运维费172万元、2014年度烟叶发展资金270万元、郴资桂公路回购抵扣款(资兴市)1668万元。 2.预算周转金。市本级预算周转金总额为1507万元,占2015年预算支出的0.3%,未使用和变动。 (十一)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省财政下达的2015年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174.2亿元。截至2015年底,市本级(含郴州出口加工区)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86.3亿元,减少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1.7亿元、专项债务104.6亿元。2015年省财政下达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4.2亿元,一是新增债券1.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9500万元用于置换原列入年初预算的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专项债券8500万元用于支付郴州国际会展中心工程款。二是置换债券32.4亿元,主要是:市国有资产中心G107绕城公路贷款2.6亿元,市财政租赁融资用于偿债2亿元,市交通投资公司公交场站建设、槐万公路、二级公路承接贷款2.7亿元,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公司企业债券、农民集中安置房建设及周边土地整治工程、卜里坪路建设等项目贷款20.7亿元,以及市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贷款信托3.9亿元等。 三、人大预决算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2015年,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及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二十八次会议上就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相关预算调整方案等预决算工作作出了系列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这些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既符合我市实际,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既是对政府工作的法律监督,更是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预决算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全力做好和改进财政工作。 (一)下大力气抓好财源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主导、全面发展”理念和“兴产业、强实体、提品质、增实效”要求,创新支持方式,加大财政投入,全力培育新兴产业,壮大市场主体,培植新型财源。一是创新支持方式,加大财政投入。改进产业引导资金投入机制,逐步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和竞争性分配机制,强化产业资金分配的财税贡献导向,推进财源建设项目库全周期滚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市政府出资5000万元牵头设立总规模达5亿元的郴州创业投资基金,着力引导社会资本向高新产业投资,促进我市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增加3000万元注册资本金,支持其做大做强,努力构建“财政资金—信贷资金—社会资金”逐级放大的财源涵养模式。二是完善配套制度,突出财税贡献。向省政府争取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颁布了18条含金量较高的政策,其中13条为我市特有政策。修订出台《郴州市市本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增加了企业财税贡献、自主创新等5项原则,突出支持电子信息、先进装备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新兴财源。制定出台《郴州市财源建设考核暂行办法》,调整完善财源建设考核办法,将万元GDP财税贡献率、税比和园区财政收入占县域财政收入比重等纳入考核,努力调动县市区财源培植积极性。三是强化保障措施,加强财源建设。出台实施四个“四年行动计划”,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财源建设上新台阶。市财政联合多部门对市本级财源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分析,撰写了财源建设情况汇报,提出加强财源建设针对性建议。出台实施《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一对一、点对点方式,为97家企业解难题、减负担。表彰通报了一批纳税贡献突出企业,有效调动企业加快发展积极性。 (二)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认真贯彻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神和新预算法要求,强化依法征收,挖掘税收潜力,淡化收入考核,做实非税收入,全力遏制财政收入质量下滑趋势。一是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征管。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要求,取消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签订财税收入目标责任状的惯例做法,实现财政收入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不再在新闻媒体上按月通报县市区财政收入进度,淡化收入排名,调整收入预期目标,有力促进各地做实收入。出台实施欠税管理办法,实行欠税集中清缴和常态化清欠机制,清缴了80%的陈年欠税,有效杜绝新增欠税。二是强化征管挖掘税收潜力。强化综合治税体系建设,完成了市城区涉税信息共享系统二期验收,实现了综合治税全市覆盖。全年市城区补办税务登记证1014户,查补入库税款4189万元。制定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建筑工程耗用材料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职能部门税源控税职责,落实建筑耗材发票查验关口前移,加快建筑耗材税收入库。大力推进资源税改革,落实按2.5%税率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突出抓好商贸行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资源综合利用、混凝土行业的征管提质,堵塞行业税收征管漏洞。三是全面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细化非税执收成本核定。实行收费清单公示管理,全面清理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共发布92项收费项目、16个基金项目清单,取消、暂停或免征收费32项。积极探索征管改革,将市属景点门票收入纳入财政管理,出台政府投资公共停车泊位有偿使用收入征管办法。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逐步实现财政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置审批和收入退付等业务全程电子化。 (三)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2015年,经济持续承压下行,财政减收增支严重,收支矛盾更为突出。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适应新常态,厉行勤俭节约,压减行政支出,积极推广应用PPP模式,坚持量力而行,缓解政府支出压力。一是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持续压减“三公”经费预算,严控新增支出。市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在2014年压减20%的基础上再压减5%,共压减约3500万元。2015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下降9.5%,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20.9%。制订出台《郴州市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对“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公务接待存在的问题、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展开了专项检查整治。二是坚持量力而行、量财办事。充分考虑当前收入增长放缓、收支矛盾突出的财政实际,城市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先急后缓、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原则进行,理顺旧城改造与新城建设的关系,优先规划实施城市综合管廊、海绵城市、旧城改造、立体停车等项目。拟定《郴州市PPP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推动PPP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以PPP模式向社会资本开放,多方引进民营资本参与城市公用事业项目建设。推动莽山水库纳入国家首批PPP试点水利项目,我市12个项目入选全省PPP示范项目。三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积极开展政府债务置换,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格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加大到期债务预警,强化财政对债务的监管职能,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债务预算编制试点。大力筹集政府偿债资金,市财政筹集11亿元偿债资金,向上争取34.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有效压缩了存量政府债务,大幅降低了政府债务成本。 (四)全面落实调资政策,稳步提高绩效奖标准。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工资改革政策。分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工资调整有关要求,先行增加了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2015年6月,对在职人员按增加300元/人·月预发,2016年1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工资。二是严格执行津贴补贴有关规定。津贴补贴水平及标准等相关政策均由省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地方政府不得擅自提高或自行更改。三是稳步提高综合绩效奖励标准。自2012年起,市委、市政府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综合绩效评估奖励制度。2012-2014年在职人员综合绩效考核奖励标准分别为平均奖3000元、5000元、8000元,2015年为13000元,较上年人平增加5000元,离退休人员按惯例安排节日补贴。实现了奖励标准逐年稳步提高。 2015年,全市及市级财政收支运行总体较好,财政工作在服务发展中得到了新展示,在改善民生中取得了新进展,在改革创新中实现了新突破。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难度加大,涵养壮大财源的任务十分繁重;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够清晰;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的制度措施还不够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虽然总体可控,但偿还到期债务和防范潜在风险压力较大;财税体制改革任务艰巨繁重,统筹协调推进改革的进度深度有待加强,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创新机制、完善制度来加以解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
责任编辑/段君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