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湘组〔2011〕15号
关于严肃“两会”选举工作纪律的
通 知
各市州纪委、党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纪检组(纪委)、人事(干部)处,各省属高校和企事业单位纪检组(纪委)、组织(人事)部门:
2011年是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集中换届之年,开好省市县“两会”、搞好“两会”选举,关系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关系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确保2011年省市县“两会”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各项选举任务,现就严肃“两会”选举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不准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拉票。
二、不准贿赂代表、委员及有关人员。
三、不准在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委员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资料。
四、不准收受他人贿赂、参加有拉票意图的吃请活动。
五、不准以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名义和形式,搞拉帮结伙。
六、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七、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八、不准隐瞒、包庇、袒护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
九、不准阻挠对违反选举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十、不准违反选举工作保密规定。
省市县“两会”期间,凡是有违反以上“十不准”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从严处理,依法依纪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确保“两会”风清气正,顺利进行。
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201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