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及中省驻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郴政办发【2010】18号)、《关于郴州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郴政办发【2011】55号)和《2012年郴州市部门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郴统发【2012】28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部门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推动全市政府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举办全市部门统计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
2、《2012年郴州市部门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3、部门统计业务知识。
二、参加人员
市直及中省驻郴单位负责统计的业务人员一名。
三、培训时间
2012年8月22—23日。
四、培训地点
市财政局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
五、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落实参训对象,并于8月20日前将参训人员的基本信息(详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统计局教育中心,联系人罗志宏,联系电话2368253,邮箱:372026905@qq.com,传真2368257。
六、具体要求
本次培训编排座位,每天考勤,组织考试,印发通报,培训结束时还将对表现突出的学员进行表彰。参训情况将作为对部门绩效考核和业务考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1. 2012年全市部门统计业务培训班授课安排表
2. 参训人员基本信息表
3. 参加培训单位名单
二O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文件下载:关于举办全市部门统计业务培训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