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统发[2007]30号
郴州市统计局
关于开展全市统计巡查和统计执法及行政执法
质量考核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依法治统,根据《湖南省统计局2007年统计巡查方案》和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局定于2007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开展全市统计巡查和统计执法及行政执法质量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考核内容
(—)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制度情况。包括布置统计调查规范化情况;对统计调查对象业务指导情况;统计报表收集情况。具体内容为统计调查行为规范合法性和年报、定期等统计报表收集、上报规范化情况及对统计调查对象业务指导和培训情况。重点是:发往基层的报表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标识;基层起报单位上报统计报表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各县(市、区)上报数据与进机数、与基层上报数据是否一致,乡镇数据与村级上报数据是否一致;统计资料的审核合法,是否有随意修改数据的现象;统计调查包括抽样调查数据是否有资料来源及原始记录;主要统计指标是否建有书面台帐或电脑台帐;各种统计资料是否做到及时整理归档,以及对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等情况。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统计数据质量。重点是检查规模以上工业、贸易、投资统计报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情况;统计资料上报情况。并检查2006年年报和2007年定期统计报表中有关数据质量及计算依据。
1、GDP核算基础资料。
2、农村统计年报数据分乡镇、村报表的搜集、数据逻辑性、报表手续完备情况及数据质量监控情况等。并抽查乡镇的统计公报、年度统计资料提要、统计资料归档整理情况、粮食产量和播种面积、生猪出栏和存栏、农民收入等数据资料来源、数据逻辑、报表手续完备等情况。
3、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统计数据基层报表的搜集、数据逻辑性、报表手续完备情况及数据质量监控情况等。并抽查基层单位查看工业总产值、产品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等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4、房地产、投资统计数据基层报表的搜集、数据逻辑性、报表手续完备情况及数据质量监控情况等。并抽查基层单位查看项目开工时间、计划投资额、当年投资额、累计投资额、资金来源情况等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5、商贸统计数据基层报表的搜集、数据逻辑性、报表手续完备情况、数据质量监控情况等。并抽查基层单位查看商品销售额和零售额等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6、其他有关数据。
(三)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包括统计基层组织建设、基层统计队伍建设、业务基础建设等三个方面。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统计机构或者统计人员、统计办公条件设施情况、统计制度化建设情况、统计资料收集渠道及台帐建立情况、统计资料归档和服务情况、统计人员培训情况。对部门、企业事业组织重点检查:统计机构设置情况、是否依法设置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是否依法履行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管理等责任;统计人员是否拥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否参加统计“五五”普法学习和继续教育等。
(四)开展统计服务情况。是否能经常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党政领导对统计工作的满意程度。
(五)统计行政许可工作情况。对部门统计调查管理情况;对辖区内统计资料公布管理情况;统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情况。
(六)统计法制工作情况。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情况;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情况;统计法制工作规范化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八)市统计局认为应巡查的其他内容。贯彻落实省政府湘政发[2007]8号和市政府郴政发[2006]22号等文件精神情况;统计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二、巡查考核检查对象
资兴市、苏仙区、永兴县、安仁县等四县(市、区)为第一批,第二批待定。
在四县(市、区)中分别抽检1个部门、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个规模工业企业、1个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个房地产或建筑企业、2个投资项目。
三、巡查考核检查方法
(一)集中听取汇报。巡查组首先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然后对指定专业2006年年报和2007年定报包括基层单位所报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要讲究方法,注重实效,把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统计基础工作检查结合起来,把统计调查行为检查和坚持依法治统结合起来,认真按照巡查考核检查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评分,并根据检查情况填写好《各县(市、区)统计调查行为检查表》(附2表)。法规检查人员除全面考核评议各巡查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等方面的情况外,还要负责收齐所有抽查专业的统计调查行为检查表,并进行汇总,计算出各巡查考核检查对象的分数(附1表)。
(二)分组开展检查。每个巡查组分小组对抽查单位的统计基础和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进行检查。这次检查针对性较强,重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增强依法统计观念。因此,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做到事前通知,亮证执法,对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数字质量进行认真检查,并如实填写各种调查笔录和表格(附3表和附4表)。
农业:重点检查2个乡镇2006年农业统计年报和2007年上半年定报数据质量及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包括乡镇GDP数据及计算依据(U
工业:检查2006年年报和2007年1—6月份的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等指标。检查内容分2个层次进行:一是抽查2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检查企业上述两个报表上报数是否有原始资料和计算依据,按企业原始依据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与企业上报数是否一致,企业财务报表与企业上报的销售收入等指标是否一致等;二是检查县(市、区)统计局,重点抽查该县2006年度和2007年1—6月份的所有规模以上企业是否都有企业上报的基层报表,基层报表填写是否规范;工业总产值进机数与各企业上报数是否一致。
商贸:检查2006年年报和2007年1—6月份的商品销售额、零售额等指标。检查内容分2个层次进行:一是抽查1个限额以上基层单位查看2006年年报和2007年1—6月份的商品销售额、零售额上报数据的原始资料和计算依据及基础工作。二是检查县(市、区)统计局,重点检查该县(市、区)2006年度和2007年1—6月份所有限额以上单位是否都上报了基层报表,基层报表填写是否规范;商品销售额、零售额进机数与各企业上报数是否一致。
房地产或建筑企业或投资项目:重点检查2006年度和2007年1—6月份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或建筑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额。检查方法:一是检查项目计划与上报数据是否一致;二是检查今年1-6月份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主要根据形象进度估算);三是检查资金来源,对资金来源的构成进行说明。四是检查建筑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额数据来源及上报数据准确情况。
四、巡查考核检查要求
(一)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按照有关专业提出的检查要求开展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填写好检查表格,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人员要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不得接收超标准的接待,不得接收礼品礼金,不得提出不正当的要求。
(三)各组资料员要负责审核检查表。若发现检查人员填写的检查表不规范,有漏填项或填写不清楚的,要责成立即返工,确保表格质量。在综合各专业检查情况的基础上,由带队领导和各组资料员按照统计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标准对各地考核评议情况进行打分。
(四)在一个地方的监审检查考核工作结束后,由检查组向当地人大、政府、政协反馈检查情况、意见及建议。各检查组资料员要在完成全部检查工作后提出各县(市、区)检查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被检查的县(市、区)开展统计巡查和统计执法及行政执法质量考核等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措施及目前存在的问题;2、市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
五、巡查检查考核工作组的组成及分工
一组:
带队领导:陈冬文
成员:雷银菊、肖玉忠、张盛军、黄涛、张琼、肖雅琴
资料员:雷银菊
巡查检查考核对象:资兴市、苏仙区
二组:
带队领导:张圣京
成员:李巨辉、周炳盛、曾咪其、朱忠雄、刘子昂、
资料员:曾咪其
巡查检查考核对象:安仁县、永兴县
市局还将根据
六、检查结果与反馈
检查结束后,首先由带队领导和各组资料员综合各专业检查情况,依照《郴州市统计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标准》,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考核评议记分并划分等次,85分以上为优秀、75—85分为合格、65—75分为基本合格、65分以下为不合格;然后再将整个检查结果汇报给市统计局依法行政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最后将检查处理结果反馈给被监审检查考核的县(区)或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被抽查企业。对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要给予表扬;对基本合格的要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统计行政执法不力而评为不合格的,由市统计局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同时,各被监审检查考核单位针对统计通报或行政处分(处罚)决定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在收到后15日内依法履行,同时向市统计局提出整改情况报告。
统计数据质量问题,除按规定对有关县(市、区)相关指标数进行折扣外,还要按照郴办发[2007]13号文件规定予以扣分,并对检查项目进行考评计分,凡得分低于检查项目合计标准分60%的,将定为“统计数据质量信不过单位”予以通报和进行有关处理。
附1:郴州市统计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标准与巡查检查表
附2:各县(市、区)统计调查行为巡查检查表
附3:基层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执法检查表及调查笔录
附4:郴州市企业事业单位统计信誉建设考评指标体系
附5:郴州市乡镇统计基础工作检查表
附6:郴州市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情况表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开展 统计检查 通知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