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我委组织召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委领导、科长以上干部以及北湖区、苏仙区发改局负责人和市城投公司、郴电国际、宇腾化工、中科代理等企事业单位的代表。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周迎春和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袁亚军参加了座谈会。
今年8月,我委按照郴州市效能办关于印发《郴州市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向罗生任组长,党组书记何晓芳、纪检组长李大年任副组长,组织各科室编纂《郴州市发改委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试行)。共制定各类制度52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36项、规范权力运行配套制度11项、规范权力运行考核制度5项,这些制度涵盖市发改委行政权力全部的业务范围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利用行政审批、核准、备案、初审、稽察等5项权力为本单位、本部门和个人谋取利益”,是市发改委机关干部共同的“风险点”,必须依靠规章制度来化解和规避各类行政风险。
会上,印发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毕华对我委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重要指示。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周迎春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希望。与会人员就如何执行好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制度,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最后,市发改委主任向罗生强调:一是狠抓制度的宣传。要坚持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两手抓”,加强对制度本身的宣传和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各项制度的规定,要将流程图上墙。二是狠抓制度的执行。要抓好制度的实施、督查和考核。要将规范权力运行纳入绩效考核范畴,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具有重大影响的,将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三是狠抓制度的完善。要集全委之力、集广大群众的智慧,在试行中不断修改,抓好制度的完善,争取在半年之内正式生效。(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