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市发改委党组印发《郴州市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览表》,内容包括项目申报、项目审批、投资规模控制工作、招标投标、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监管、公共资源整合工作、投资信息发布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建设、效能监察、财务管理10大项,覆盖所有领导和科室,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做到人人有任务、个个担责任。实现“一岗双责”,把管事与管人、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重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