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市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
水利建设专项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湖泊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城市防洪设施建设;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及项目前期工作;防汛应急度汛;水利科技教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水利工程项目。
(二)专项立项情况
1、立项依据
(1)《郴州市市本级水利建设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2)《湖南省郴州市乡村沟渠畅通及河塘整治工程建设规划报告(2018—2035)》(郴政办函〔2018〕149);
(3)《湖南省郴州市高山禾花鱼基地规划》;
(4)《关于继续推进西河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带项目建设的通知》(郴统筹办〔2018〕2号);
(5)其他有关水利政策、法规与规定。
2、“五小”水利建设和沟渠塘坝疏浚畅通资金奖补项目申报及审定情况
“五小”水利建设和沟渠塘坝疏浚畅通资金奖补项目,按照《郴州市市级水利建设资金项目申报通知》(郴水发〔2018〕145号)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各县市区水利局根据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组织申报主体开展遴选比选申报项目,并负责项目申报资料的初审工作,与同级财政联合行文继续申报。市水利局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同市财政局提出“五小”水利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市水利局下达实施计划文件,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文件。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
2018年度,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共5500万元。一是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3800万元,其中“五小”水利奖补资金900万元、沟渠塘坝疏浚畅通资金400万元,除“五小”资金和沟渠塘坝疏浚畅通资金奖补申报外,其余的都是预算安排项目;二是病险水库治理400万元;三是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200万元;四是同心河治理配套工程500万元,全部转入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由市财政直接安排郴州芳园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2018年5月划入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五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预算安排600万元,其中330万元用于北湖区、苏仙区共37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 50万元用作东江供水工程管网延伸项目前期经费,其余220万由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实施。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市水利局严格执行2018年度水利建设基金预算,切实将水利建设基金用于水利建设、水利工程维护、应急度汛等方面,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2018年,市级水利建设基金支出3700万元(市财政调整100万元用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分别用于水利工程建设1900万元,用于水利工程维护1300万元,用于应急度汛和水利科技教育项目390万元,征收成本110万元。除调整100万元用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外,基本按照年度预算执行到位。
从具体执行情况看,一是坚持三大攻坚战原则。根据市委、市政府振兴乡村的要求和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郴统筹办〔2018〕2号文件精神,安排了西河美丽乡村四个县区6个示范村水利建设资金400万元(桂阳县80万元、北湖区100万元、苏仙区140万元、永兴县80万元);二是注重保障民生的原则。水利建设资金中安排用于防汛抗旱、小型水库管护、基层水管单位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建设及水利科技教育、水利风景区巩固提升及绿色水电建设经费590万元。通过加强防汛抗旱工程建设,以及管护能力建设,有效提高了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突出重点工作原则。为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安排了市本级河湖管理及“智慧水利”平台监控系统建设400万元、市级河湖划界300万元、市级样板河治理和河道保洁工作经费400万元,市级水利部门灌溉试验站搬迁建设200万元;四是奖补支持鼓励农民筹资投劳的原则。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意见》(湘发〔2013〕9号)文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郴办发〔2014〕14号)的要求,从水利建设基金中安排了“五小”水利奖补资金900万元和沟渠塘坝疏浚畅通资金400万元,以鼓励农民筹资投劳及贫困地区实行农田水利项目扶持。
具体资金安排情况:市本级资金1399万元,北湖区949.2万元(美丽乡村100万元、样板河350万元)、苏仙区669.4万元(美丽乡村140万元)、资兴市27.9万元、桂阳县173.9万元(美丽乡村80万元)、永兴县145.7万元(美丽乡村80万元)、宜章县80.5万元、临武县10万元、嘉禾县36.3万元、汝城县56.4万元、桂东县29.1万元、安仁县116.7万元。市本级和两区占81.56%,贫困县占7.64%,其他县市占10.8%(其中美丽乡村占4.3%)。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2018年病险水库治理资金支出400万元,1座大型水库安排81万元,10座中型水库共安排194万元,15座小型水库共安排125万元,均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区负责具体实施,履行项目法人的职能和责任。
2018年度农村安全饮水共支出600万元,其中330万元用于北湖区、苏仙区共37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 50万元用作东江供水工程管网延伸项目前期经费,其余220万由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实施。
2018年度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以及水资源费征收的征收成本列支。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局加强了资金管理,市本级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财政规定,开展财评、招投标、项目完工审计等工作。河湖管理及“智慧水利”平台监控系统建设400万元主要用于“智慧水利”平台监控系统,已经完工拨付完成;市级河湖划界30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河道划界工作开展,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正在开展划界工作;市级样板河治理和河道保洁工作经费400万元,安排北湖区西河“三合段”市级样板河350万元,工作基本完成,50万元安排芳园公司河道保洁;市级水利部门灌溉试验站搬迁建设200万元,已完成三通一平工程,工程款已支付;水利科技教育、水利风景区巩固提升及绿色水电建设经费290万元,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规划等工作开展。
“五小”水利奖补资金900万元和沟渠塘坝疏浚畅通资金400万元,各县市区水利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单位实施,加强了专项资金监管工作。
本次实施的26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均已开工建设,累计完成的市级财政投资为400万元。37处农村饮水工程,均已开工建设,累计完成的市级财政投资为330万元,东江供水工程管网延伸项目已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前期调研并已编制经济技术分析报告。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2018年市级水利建设基金除市本级安排的资金,主要是用于奖补,大多是对县市区实施的“五小”水利建设项目的奖补,总计奖补900万元。由于水利建设基金安排的面比较广,项目分散,主要是以县市区组织实施,由县市区水利局组织实施验收后拨付。但是,由于2018年水利建设基金基本上都是去年年底才下达,加上去冬今春雨季较长,部分项目工期受到影响,有的项目目前还没有完成建设。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2018年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安排实施,一是助推了我市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水利是农业的命脉,通过解决水利基础设施,帮助贫困村改善了基础设施,增加了贫困人口收入;二是保障了民生水利建设,资金中安排用于奖补“五小”水利、防汛抗旱、小型水库管护,通过加强防汛抗旱工程建设,以及管护能力建设,有效提高了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安排了西河美丽乡村水利项目经费400万元,市级样板河及河道保洁经费400万元,推进了乡村振兴建设,提升了美丽乡村旅游示范作用;四是通过“智慧水利”平台监控系统建设和开展市级河湖划界,做到了水库防洪、河道断面监控全方位覆盖,提升了行业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切实按照《暂行办法》规定,进行了年度预算,按照规定采取自下而上申报,由市水利局、市财政局严格审核把关,市水利局下达实施计划文件,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文件,把资金安排使用好,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总量太小,每年只安排5500万元,不能满足水利建设的需求。当前,我市水利存在的问题仍然较多:一是水害灾害防御体系仍然不健全,全市主要河流河道尚有较多险工险段等防洪隐患,城镇堤防防洪标准普遍偏低,没有形成有效的防洪保护圈;二水利工程老化破损严重,险工险段多、渠道渗漏严重,水利用系数低,配套和节水改造率低,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重点民生水利建设任务十分艰巨;三是市县配套资金难以到位。国家对水利的投入增加了,由于市县级财政困难,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足。
2、项目难于监管和评价。由于水利建设基金奖补安排的项目涉及11个县市区和市本级有关部门,涉及面广、项目小而多,市水利局和市财政局进行监管和绩效评价难度大。
七、意见及建议
一是增加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规模,建议按照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办法,足额预算年度水利建设基金用于水利建设;
二是建议及早安排水利建设专项基金计划和资金下达,原来每年都是年底安排,不利于项目建设,有的甚至影响项目建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