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水利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郴州市水利局是郴州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机构代码证:00652660-1;机构类型:机关法人(行政机构);地址:湖南省郴州市五岭大道75号;主要职能: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河道、水库,主管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及水利水电行业管理,行使水政执法职能;局机关设9个职能科室,下辖7个直属二级事业单位,管理3个事业单位;截止于2018年12月31日,编制人数72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7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6人;执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市本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3625.02万元,上年结转760.6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为302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54万元,项目支出1769.39万元。
本年我市水利工作重点:防汛抗旱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确保不发生群体群伤问题;河长制工作按照中央、省、市部署稳步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继续加强严格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各项工作按进度、按计划圆满完成,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党风廉政建设有利推进,确保“三个安全”。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共计为1251.5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016.44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70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152.22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三公”经费支出1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12.46万元,公务接待2.24万元,总体均为下降趋势。
(二)项目支出
2018年初预算数项目为673万元,其中628万已到位,非税返还45万元未到位。上年结转及调整追加项目1891万元,,所有项目都按要求实施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业务工作经费支出35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用于防汛抗旱工作经费、防汛物资储备经费、河长制建设工作经费、水利建设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经费。
(2)运行维护经费支出272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系统运行维护及灌溉水系数测算经费、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的水资源公报、重点排污口监测、水功能区划等项目。
(3)水利建设基金安排支出1165.75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制市级河道“一河一策”等规划编制及能力建设、用于河湖管理及“智慧水利”平台、监控系统建设、灌溉试验站建设、水利风景区及绿色水电建设、水利科技质量监督等其他水利支出。
三、资产管理情况
(一)截止于2018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固定资产10297894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为387127元,通用设备为7583056元(其中交通运输工具为1307505元),专用设备为1653138元,家具用具为674573元。相比去年9692001元增加了605893元。
(二)本单位主要固定资产为电脑和车辆,电脑由办公室根据各科室人员实际人员进行合理的调配,车辆由局车库根据实际出差情况进行统一安排使用。根据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报废以后由办公室统一归纳于七楼储物室,然后报于计财科进行固定资产报废核销流程。
(三)通过2018年固定资产清查,我局摸清家底,对本局资产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查,理顺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了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依托于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固定资产的实时管理,不仅仅明确了资产分类,还很直观的体现了资产的分布、构成和变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防汛抗旱取得全面胜利。今年以来全市汛情旱情总体平稳,未发生大的强降雨和干旱情况。全市紧紧围绕防汛抗旱“五个确保”总目标,成功防范了11轮较强降雨过程,保障了全市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取得了“不溃一库一坝、不发生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和不发生大的旱情可喜成绩,夺取了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
(二)河长制工作实现由见河长到见成效。我市河长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查力度,坚持部门联动、健全执法机制,坚持业务培训、注重队伍建设,坚持发动引领、促进全民共治,注重科技运用、突出示范引领,不断将河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搭建“大平台”,推进河湖管护信息建设。积极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河湖管护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并试运行,安装完成108个河湖(水库)视频监控,实现了市中心城区郴江、燕泉河、同心河、东河、西河5条河流的实时视频监控。开通“郴州河长制”微信公众举报平台,共受理河道、水库各类问题300余个。我市河湖管护信息平台的搭建,进一步拓宽了群众参与渠道,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工作上下联通、信息共享、无缝对接,凝聚全民共治的管护合力
(四)始终坚持落实好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市上下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综合采取经济、法律、行政、技术等措施,大力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2018年度的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三条红线”五项指标管控目标可望全面实现。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评价还不完善。 虽然财政资金全覆盖都进行了绩效评价,但是评价的内容、指标和标准设计、绩效评价的操作规程、评价结果的应用等方面规定得不详细,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指标和标准设计不规范、评价方法单一。 地方财政部门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采用的评价指标,一部分来源于中央、 省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办法,另一方面是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理论书籍中研究制定的,各单位和系统完成的工作和任务不一致,指标不能统一要求。
(三)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及结果运用力度不足。一方面,部分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对绩效评价不了解,对单位绩效不够重视,简单的将绩效评价等同于审计评价,着重于分析查找遵守财经法纪及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原因,而对收集绩效评价方面的工作资料感觉无从下手,往往只能提供有限的财经资料或简答的工作总结。另一方面,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没有落实整改措施,没有完全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专款拨付的参考依据或领导干部考核管理和运用的依据。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是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政府部门应该自上而下增强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把绩效自评、绩效管理等工作纳入常态,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制度。
二是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在进行绩效评价时,要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定量分析建立在支出项目的财务数据采集分析上,定性分析通过对项目支出的全面、综合因素分析,结合相关专家的意见,与定量分析共同评价支出项目的效果,以更加合理、准确地反映支出的实际绩效。
三是重视结果应用,发挥评价应有作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重点支出项目经过综合绩效评价,对后续资金拨付提出建议意见,调整支出预算;对资金使用规范、绩效显著的部门,预算给予优先考虑,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绩效差的部门,督促改进,预算从紧掌握。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析诊断资金支出的管理问题,加强财政资金的监控,提高支出项目的管理水平,及时完善资金预算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控制措施,改进预算管理与决策。将绩效管理理念引入到财政管理中,在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完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提升财政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