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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2.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郴州市水利局是郴州市政府组成部门,承担政府防汛抗旱及其他水行政事务。(1)局机关人员编制数为72人(含部门预算二级机构),其中行政编制25个,参公编制11个,全额事业编制36个;目前,在职实有人数72人,全额68人,其他人员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6人;(2)市青山垅灌区水电管理局,2014年12月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差额编制81个,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有职工284人(在职108人,退休176人);(3)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在职职工49人,编制内人员16人,编外人员33人。退休人员7人。
郴州市水利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执行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指导水文工作。指导全市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
(八)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对水利资金的使用和局属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协助市政府裁决跨县市区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一)内设科室: (1)办公室 (2)计划财务科(3)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4)行政审批科 (5)建设管理科 (6)水土保持科 (7)农村水电及电气化科(对外称市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处) (8)人事科 (9)河道科(二)局属事业单位: (1)市水政监察支队(2)市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市灌溉试验站)(3)市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4)市水利经济综合利用事务中心 (5)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6)湖南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郴州分站(三)管理市青山垅灌区水电管理局1个正处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水电建设公司2个副处级及市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管理市水电系统综合经营公司1个企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市水利局部门本级
2.市青山垅灌区水电管理局
3.市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
三、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2.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065.8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543.3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08.5万元,其他收入413.9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42.43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增加133.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45万元、非税收入增加108.5万元、其他收入增加44.94万元。
(2)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065.8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65万元,卫生与健康支出271.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33万元,农林水支出2420.2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42.4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416.9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74.5万元。)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51.8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883.3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607.78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4.78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70.79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768.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①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a、无重点项目安排
②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安排情况。
a、业务工作经费28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防汛抗旱、河长制等相关业务工作。
b、运行维护经费380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预警管理系统和青山垅水库的运行维护等。
C、非税返还经费108.5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管理与研究方面的支出。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万元(其中:购置费25万元、运行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增加20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增加25万元,是因为有1台车使用年限过久,已准备报废购新车的原因;因公出国(境)费减少5万元,是因为严控相关事项的原因。
六、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水利局部门本级、青山垅水电管理局等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7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11.76 万元,下降 6.8 %。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含政府购买服务)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3065.82万元。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一是保证部门整体正常运转;二是确保灌区渠系利用系数提高到0.1968,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1795;三是恢复灌溉面积0.0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09万亩。
(2)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金额4330.5万元,其中科室预留3562万元。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无重点项目。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水利局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2)大型设备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水利局部门共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水利局部门共的办公用房770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郴州市青山垅灌区水电管理局办公用房6400平方米,其他用房8813平方米。
(4)其他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青山垅灌区水电管理局固定资产总额308033002.66元(累计折旧93571107.89元)其中:房屋6873192.64元,车辆317629元,水库及灌区渠道构筑物300842181.02元,长期投资79800元,在建工程20421454.42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9年郴州市水利局预算公开表.xls?
2019年郴州市水利局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