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名词解释。
郴州市青山垅灌区水电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 部门职责:
青山垅灌区是郴州市唯一的大型灌区,主要担负永兴、安仁、资兴三县(市)39.79万亩农田灌溉、260公里干渠维修养护及下游近百万人口的防洪保安重任。青山垅灌区水电管理局1974年9月成立,长期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04年9月定为差额拨款单位,2014年12月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差额编制81个,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实有职工286人(在职112人,退休174人)。青山垅灌区水电管理局主要职责为:一、为已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二、灌区防汛、农田灌溉;三、灌区枢纽工程及渠道维护管理;四、水电设施建设管理利用。
2、 机构设置情况:
按郴编【2009】13号文件批复,青山垅灌区水电管理局机构设置的情况为:
(1)局机关内设5个科室(正科级):办公室、政工科、工程管理科(加挂防汛办公室牌子)、计划财务科、水利经济开发和综合经营科。局工会和纪委监察室按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置。
(2)局分支机构5个:龙潭水库管理所、大坝观测站、红旗中心管理所、柏林中心管理所、青旗中心管理所,均为正科级。
(3)唯一经营性生产单位:青山垅电站,拟按事企分开的要求剥离出来。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434.92万元较2016年减少0.2万元,降低0.0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7.6万元较2016年增加231.89万元,增长4.45%;经营收入859.63万元较2016年减少369.78万元,降低30.08%;其他收入137.69万元,较2016年增加137.69,增长100%。
2017年度支出合计421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45万元,占比19.76%;项目支出2521.42万元,占比59.84%;经营支出859.63万元,占比20.4%。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652.17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323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5.76%。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不在年初预算之内。
①基本支出: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4.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7.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1.59万元、奖金24.4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6.63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169.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9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97.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费97.25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②项目支出:2017项目支出2521.42万元,其中:
1、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青山垅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185.57万元,用于青山垅灌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设支出2168.26万元,用于商品与服务支出17.31万元(其中差旅费12.05万元、会议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5万元);
2、青山垅电站增效扩容项目4.99万元,用于青山垅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3、2015年度、2016年度危房改造与信息化建设205.33万元,用于基础所站危房改造;
4、2016、2017病险水库治理市级补助资金42万元,用于龙潭大坝防渗工程;
5、水利局拨及2017年地方水利建设基金83.53万元,用于水库及大坝周边设施建设。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未安排经费,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1台),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 年减少2.79万元,下降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4万元,增加49%,是因为车辆老化,耗油量及修理费都大幅度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3万元,降低100%。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财政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财政未安排政府采购经费。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单位共有房屋15123平方米,价值687.32万元,车辆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1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26060.96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我局严格遵守财政纪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三公”经费虽无财政资金支持,但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了严格有效的控制,保持着逐年递减的趋势。财务报账资料齐全,程序到位,资金管理严格规范。
产生的效益:2017年,通过排查灌溉渠道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抢险抢修,保证了灌区防洪保安能力,保障了灌区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节水503.65万方,改善灌溉面积4.29万亩,增产粮食880万kg,增加经济收益2428万元、增加水利经济效益970万元,为灌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