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湖分局,为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派出机构,正科级行政单位,承担北湖区行政区域内(郴州经济开发区除外)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北湖区工商行政管理规划、政策和地方管理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组织、指导对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指导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组织、指导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组织、指导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推荐,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十二)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十三)组织、指导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行为、退出行为的全程监督管理。
(十四)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五)承办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北湖分局机关内设11个股室:办公室、法规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申诉举报办公室)、市场规范管理股(合同监督管理股)、注册登记股、企业和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公平交易股(打击传销办公室、经济检查大队)、计划财务股、人事股。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章程和规定设置。北湖分局下设下湄桥工商所、北湖工商所、人民路工商所、燕泉工商所、骆仙工商所、郴江工商所、华塘工商所、石盖塘工商所、鲁塘工商所等9个派出机构,均为副科级行政单位。郴州市北湖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为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湖分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承担北湖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指导服务工作。挂靠机构: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湖分局,正股级事业单位,承担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此预算不含郴州市北湖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下属事业单位和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挂靠事业单位。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866.4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800.5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6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86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0.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72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779.5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152.58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1.37万元,包括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295.58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86.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安排的非公党建团建工作,充分发挥工商系统指导非公党建工作的职能优势,确保规模以上非公经济组织实现党团组织全面覆盖。
②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支出73.9万元,主要用于推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各类市场的监管,查处无照经营、网络监管,贯彻执行《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努力打造公平守信安全放心的市场经营环境。
③执法办案专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对各类市场主体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维护合法经营行为,打击传销,打击非法经营活动,倡导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理念。
④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北湖区范围内消费者权益保护,降低消费纠纷发生率,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48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增加20.15万元,增加原因是:2016年车辆运行费用预算按人均定额计算(科级单位依职级情况0.4-0.6万元/人.年),2017年车辆运行费用预算定额标准为4万元/车.年,我局2016年车改后核定的车辆数为12台,所以车辆运行费为48万元。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湖分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湖分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295.58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96万元,其中:购买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10万元;购买空调10万元;车辆加油保险维修费用48万元;电脑耗材采购20万元;报刊杂志、信息安全软件、安全路由器、插座开关等开支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湖分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湖分局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附件:2017年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湖分局部门预算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