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统办[2012] 60号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面小康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和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面小康统计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要求
全面小康是党中央确定的本世纪头二十年的奋斗目标,也是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两个加快”之一。各县市区统计局务必高度重视,成立机构,落实人员,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并严格执行监测方案,按照规定的取数来源和计算方法确定指标数据,不得任意修改原始数据和监测结果。
二、明确监测内容
全面小康统计监测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科教文卫和资源环境等六个方面23个指标(具体指标见附件1)。
三、明确上报时间
7月6日前上报原始监测数据,7月28日前上报监测分析报告。
四、明确上报方式
上报方式为电子文档格式,联系人:张杰;联系电话:2368260;邮箱:cztjzh@163.com,QQ:641341060。
附件:1.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2.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