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郴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第三方公正性地位的综合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委托检测、仲裁检验,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和标准制修订工作,并开展检验方法研制、设备研制、技术标准培训、检验人员培训和其他技术服务工作。并建有国家石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有色贵重金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湖南省有色贵重金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机构,湖南省石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湖南省有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本所。
2.机构设置情况
我所下设石墨炭素检验中心、有色金属检验中心、建材检验部、装饰轻工检验部、办公室、质量部、科研部。具备对石墨炭素、有色金属及矿产 、化工、肥料、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室内空气质量、日化轻工产品、电器产品、石油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十三大类1000种产(商)品或参数进行检验检测的能力,并具有较强的标准制修订、技术开发、检验培训、技术咨询等工作的能力。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不含二级机构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736.9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48.9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73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6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21.6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234.37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86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25.45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15.2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245.29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返还弥补差额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不足。
②国检中心运行经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有色金属检测中心成立初期正常工作运转。
③产品质量抽查经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产品抽查工作。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2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22.8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公务接待费维持去年一样,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了7万元,增加原因是因为我所有车辆六台,有两台购置年限已超过十年,维修费用较大,而且国检中心刚成立,考虑到业务开展问题预算了足够的车辆运行经费,在使用过程中会按实际工作情况谨慎节约开支,尽量将开支压到最低。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25.4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51.3万元,其中:服务类49.3万元,货物类10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48.9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共有车辆6辆,其中:其他用车6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单位共有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7台。
附件:2017年郴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部门预算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