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郴州市水利局
2018年4月20日
一、部门概况
(一)郴州市水利局是郴州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机构代码证:00652660-1;机构类型:机关法人(行政机构);地址:湖南省郴州市五岭大道75号;主要职能: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河道、水库,主管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及水利水电行业管理,行使水政执法职能;局机关设9个职能科室,下辖7个直属二级事业单位,管理3个事业单位;截止于2017年12月31日,编制人数73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6人;执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
(二)2017年我局市本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4345.92万元,上年结转608.35万元。本年支出合计为502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9.49万元,项目支出3746.77万元。
本年我市水利工作重点和特色在于:1、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成效明显;2、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快速推进并荣获全省第四名;3、全面打造“智慧水利”平台为水利全面服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基本支出共计为1279.49万元,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029.09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8.95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81.45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15.09万元,完成预算的23.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19万元,完成预算的24.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预算的18.95%;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42%。
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精打细算,严控相关支出;二是按上级要求公务接待优化、降低接待标准,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三是车辆加强管理,运行经费大幅有下降。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初预算数项目为585万元均已到位,上年结转及追加项目2141.77万元、转拨其他单位资金1020元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转拨支出,且所有项目都按要求实施完成。其中:
(1)(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的工作经费。
(2)(郴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保护规划的编制。
(3)(郴州市水利风景区规划)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风景区的规划编制。
(4)(水利建设监督管理)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经费。
(5)(防汛抗旱)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的相关工作支出
(6)(防汛物资储备)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物资的采购和设备维修养护。
(7)(全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奖励)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8)(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及系统升级)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及系统升级等相关费用。
(9)上年结转及追加项目2141.77万元,均已按要求进行相关项目实施。主要是实施了“河长制”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水利智慧平台建设等项目。
2、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1)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经费项目。以打造“福地水城?秀美郴州”为目标,构建“青山为屏、河湖为脉、山环水绕、水景相融、城水相依、人水和谐”的水生态文明城市,通过“移城就水”、“引水入城”、“依水造景”,重点在市中心城区构建“五河、十湖、十库”水生态景观系统,在全市形成“十城百景”水生态景观;推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水生态文明建设。完成了相关年度建设任务及各项协调、督导工作。
(2)郴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要求,认真制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为全市的水资源管理提供有力依据和保障(3)防汛物资储备项目。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大旱的要求,最大限度满足防汛抗旱的需要,减少洪旱灾害损失;采购必要的各类防汛抗旱物资,并认真进行核对和调用,较好地完成了防汛物资的保障工作。
(3)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主要用于相关规划的编制等前期工作项目。
(4)水利建设监督管理)主要用于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经费。主要有质量监督、项目评审及验收等差旅费、租车费、购买服务等开支。
(5)防汛抗旱项目。立足常规防汛与抢大险、抗大旱的相结合,切实解决防汛抗旱工作的需要,积极防御强降雨可能造成的灾害,组织了多次集中汛前、汛期督查及暗访工作,组织了多批次的各类业务骨干培训,开展多批次各类防汛抗旱宣传活动,实现“不溃一库一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防汛抗旱总目标。
(6)防汛物资储备。主要用于防汛抗旱物资的采购和设备维修养护。
(7)全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奖励,主要用于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全部按照全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奖励办法的要求奖励到位。
(8)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及系统升级,主要用于系统的改造升级和设备的更换。
(9)上年结转及追加项目2141.77万元。实施了“河长制”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水利智慧平台建设等项目、水资源管理的入河排污口及水功能区检测、水生态验收相关宣传、灌溉试验站建设、城市水利规划河道采砂规划等前期工作。
三、资产管理情况
(一)截止于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固定资产9692001.00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为387127.00元,通用设备为6984743.00元(其中交通运输工具为1667705.00元),专用设备为1648638.00元,家具用具为671493.00元。相比去年6642040.00元增加了3049961.00元。
(二)本单位主要固定资产为电脑和车辆,电脑由办公室根据各科室人员实际人员进行合理的调配,车辆由局车库根据实际出差情况进行统一安排使用。根据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报废以后由办公室统一归纳于七楼储物室,然后报于计财科进行固定资产报废核销流程。
(三)通过2017年固定资产清查,我局摸清家底,对本局资产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查,理顺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了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依托于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固定资产的实时管理,不仅仅明确了资产分类,还很直观的体现了资产的分布、构成和变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成效明显。2013年7月,郴州市获水利部批准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2014年6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郴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试点期为2014年—2017年。三年来,我市围绕构建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整治与保护、水景观和水文化“六大体系”,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攻坚克难,改革创新,狠抓各项任务落实。目前,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94个项目有序推进,47个试点项目全面完成,累计完成投资228.6亿元,占计划的124.65%,项目完成率100%,25项试点指标已全部达到或超过目标值。2017年5月22日,水利部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对郴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行技术评估,以91.2分的成绩通过技术评估,得到技术评估专家组的高度评价,10月20日,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顺利通过水利部的行政验收。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六个模式被市政府推荐为湖南省生态文明改革创新案例,并推荐参评第十届中华环境奖。
(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快速推进。通过多角度、全方位、不间断的督促检查,全市河长制工作换档提速。6月底前,市本级及11个县市区、157个乡镇(街道)召开了河长制动员大会、出台了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组建了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河长名单。8月底前,全面完成了880块市、县、乡三级河长公示牌的设置安装工作。同时,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加快村级河长设置步伐,全市已有1864个行政村落实村级河长。目前,全市567条河流、54座水库(湖泊)均有相应河长“认领”,我市河长制责任体系实现了从大河流到小水溪,从“大动脉”到“小血管”的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全覆盖。在全省“河长制”考核中,我市荣获第四名,奖励200万元资金,并相应的省级配套资金10%倾斜,为全市争取了最大效益。
(三)全面打造“智慧水利”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打造“智慧水利”平台,为全市水利建设管理装上“千里眼”“顺风耳”“警报器”。一是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全市已建成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1套、遥测雨量站点716个、水情站点16个、地质灾害监测点1600多个、水库河道视频监测点212个、无线预警广播1520个、手机气象短信用户14万多户。二是河道保洁监控系统。在市中心城区设置100个监控点,对河面垃圾实施24小时不间断远程视频监控。三是整合资源,建设智慧水利平台。分期分批分层开展河湖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河湖管护信息系统建设(包含河湖管护展示平台、河湖管护监控系统、河长制管理系统)、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水土保持信息系统、灌区信息化系统、农村安全饮水管理系统、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升级完善、网络安全升级改造及郴州市智慧水利总平台等9个方面的建设。今年已经投入500余万元,对河湖管护信息系统采取“三级应用”模式开发,形成统分结合、互有侧重、上下联通、信息共享和无缝对接的河湖管护信息系统,该项目现已完成招投标工作,预计12月底将初步建成;2017年10月已完成智慧水利平台一期本月20日开标,2018年初可以投入正式运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绩效评价还不完善。 虽然财政资金全覆盖都进行了绩效评价,但评价还不够完善。
2、指标和标准设计不规范、评价方法单一。 地方财政部门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采用的评价指标,一部分来源于中央、 省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办法,另一方面是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理论书籍中研究制定的,各单位和系统完成的工作和任务不一致,指标不能统一要求。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要适当调整公务支出的年初预算比例,特别是基本支出的比例严重偏低,不能在物价等多方因素的影响下还一直坚持多年的开支经费比例,做到预算与实际相结合。
2、经费拨付的时间要及时、并统筹调度好,避免项目实施与资金到位时间脱节,一方面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另一方面造成账面上存量资金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