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确保8件实事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数据处理工作效率,针对前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现对规范为民办8 件实事统计数据上报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规范报表上报格式。
1、为便于汇总,现对《关于做好2007年度8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郴统发[2007]12号)中附表2-- 8件实事考核指标进度完成情况表(县市区统计局用)修改如下,附表3--8件实事经费到位情况统计表(市直单位和县市区统计局共用)保持不变,从8月份起按本次通知规定的表式上报。
附表二、2007年8件实事考核指标县市进度完成情况表 | ||||||
|
|
|
|
|
|
|
实事项目 |
考核指标 |
计量单位 |
工作目标 |
本月止累计完成 |
占目标任务的% |
说 明 |
第一件实事 |
建成县到乡镇公路 |
公里 |
|
|
|
|
建成乡镇到村水泥(沥青)路 |
公里 |
|
|
|
| |
新建农村客运站 |
个 |
|
|
|
| |
第二件实事 |
新增通电话自然村 |
个 |
|
|
|
|
农村"乡乡能上网"信息化工程 |
个 |
|
|
|
| |
解决农村广播电视盲区人员听广播、看电视难的问题 |
人 |
|
|
|
| |
标准化乡村农家店建设 |
家 |
|
|
|
| |
第三件实事 |
政策范围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除率 |
% |
|
|
|
|
第四件实事 |
新建、改造乡镇卫生院 |
所 |
|
|
|
|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
% |
|
|
|
| |
第五件实事 |
城市污水处理率 |
% |
|
|
|
|
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
|
|
| |
新建(筹建)城镇廉租住房 |
平方米 |
|
|
|
| |
新建农村沼气池 |
口 |
|
|
|
| |
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 |
人 |
|
|
|
| |
第六件实事 |
城市"低保"资金按规定标准拨付到位 |
% |
|
|
|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按规定标准发放到位 |
% |
|
|
|
| |
新建、扩改建乡镇敬老院 |
所 |
|
|
|
| |
第七件实事 |
新增城镇就业人员 |
人 |
|
|
|
|
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 |
户 |
|
|
|
| |
新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人 |
|
|
|
| |
第八件实事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到位率 |
% |
|
|
|
|
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到位率 |
% |
|
|
|
| |
符合条件的再生育夫妇旅行出生缺陷干预到位率 |
% |
|
|
|
|
2、各县(市、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表式规范上报。为方便在数据处理程序中导入数据,各县(市、区)在上报时,不得将本县没有的实事项目行删除,不得改变计量单位。
3、“工作目标”、“本月止累计完成”和“占目标任务的%”三列均只填数据,不得后带计量单位等汉字。“工作目标”要填已经下达的正式目标;“本月累计止完成”只报已经完工的项目数据,至本月没完工的项目可在说明列中按投资完成额占计划完成额的比重,或工程形象进度简要说明该实事项目的情况;“占目标任务的%”是“本月累计止完成”占“工作目标”的比重,要换算成%;“说明”不可超过30个汉字。
4、政策范围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除率、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低保"资金按规定标准拨付到位率等9个以“%”为计量单位的实事项目的“累计完成”项填免除人数(人)、参合人数(人)、拨付金额(万元)、处量量(吨)、奖扶对象(户)等总量绝对数指标,“占目标任务的%”填免除率、参合率、处理率、到位率等实际完成比率,并在说明列中作简要说明。
5、上传报表文件名要规范。文件名中要有明显的县市区名和月份标记。
二、加强报表数据审核
1、准确填报“工作目标”。目前各实事项目的工作目标均已经确定或调整到位,,各县(市、区)要做好与责任部门的衔接工作,准确填报工作目标,避免出现错报或一月一个目标的现象。
2、加强与责任部门的衔接。各县(市、区)应按照实事实报、数出有源和数出一门的原则,加强对部门数据的审核与评估,做好与各责任部门实事项目统计数据的衔接。
3、加强上报数据的审核。要做好各指标数据与计量单位的匹配审核,做好表内数据的逻辑审核,特别是资金到位情况表中的合计数与分项数的平衡审核;做好全县各实事项目的大数评估审核。
4、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的督查、指导。要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8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郴统发[2007]12号)的要求,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强各实事项目的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督促所属基层单位建立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做到每笔数据来源清楚,依据齐全。
郴州市统计局投资商贸科
二OO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