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郴州市水利局是郴州市政府组成部门,承担政府防汛抗旱及其他水行政事务。人员编制数为72人,其中财政全额编制68人,自收自支编制4人;目前,在职实有人数68人,全额63人,自收自支4人,其他人员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66人。郴州市水利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执行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指导水文工作。指导全市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
(八)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对水利资金的使用和局属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协助市政府裁决跨县市区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科室: (1)办公室 (2)计划财务科(3)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市水政监察支队) (4)行政审批科 (5)建设管理科 (6)水土保持科 (7)农村水电及电气化科(对外称市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处) (8)人事科 (9)纪检监察室 (二)局属事业单位: (1)市河道事务中心(2)市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市灌溉试验站)(3)市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4)市水利经济综合利用事务中心 (5)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6)湖南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郴州分站 (7)市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三)局管理事业单位: (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市青山垅灌区水电管理局 (3)市水电建设公司。其中市青山垅灌区水电管理局、市水电建设公司两个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3,19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8.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67.13万元。
2016年度支出合计2,34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54万元;项目支出1,072.23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7.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136.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②项目支出:2016年度项目支出1,072.23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于部门建设和管理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如水资源规划及水生态规划等项目前期、防汛抗旱及物资储备、水生态城市建设试点、水资源水保管理等综合事务。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8.24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预算的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0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3台),完成预算的7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2 万元,公务接待90批,共计360人,完成预算的51.6%。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原因,例如公车改革,车辆保有量从7台减至3台;公务接待从4月份起除招商引资和外事活动外,一般不准上酒水;二是加强管理,减少开支;三是因公出国经费预算没有实施。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 年减少-25.87万元,下降46.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74万元,降低27.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13万元,降低48.59%。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46 万元,比2015年增加29.22万元,增长27.25 %。主要包括:差旅费和办公费用等,变动主要原因是:2016年虽然我局积极提倡节约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公务开支,尽可能的压缩公务开支,但是由于上级事权下放,我局的工作任务加重和其他实际情况,我局差旅费等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决算差异不大,预算数为315.30万元,决算数为307万元。主要是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抓好政府采购的规范性要求,积极完善各项程序,积极支持中小企业产品,严格按政府采购政策抓好落实。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财政绩效管部门的要求,对所有支出都进行绩效管理,并对相关支出进行分析,确保完成高效完成政府水行政职能。
(二)进行部门决算分析。部门决算过程中,一是部门支出基本能够按照年初预算,量入为出,精打细算,没有出现乱花钱和突击花钱的事项;二是还存在对相关新的系统学习还不够深入,对表格间的逻辑和勾稽关系把握不准;三是对项目支出的定性和把握不够准,对项目的划分还不准确;四是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还不够完整和完善,有些采购需求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预算。
(三)提出改进措施。一是要加强对新《预算法》的反复学习,研透新的精神;二是工作要更加细致,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把部门预算做细、部门决算做准;三是要加强和财政部门的衔接沟通,严格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