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科发〔2010〕25号
关于印发《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机关各科室、归口管理单位:
现将《郴州市科学技术局“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六月四日
郴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郴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郴州市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郴办字〔2010〕年4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改善政风,创建优良的科技发展环境,根据郴州市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全面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运行为重点,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解决政风和机关效能热点问题,使行政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政风明显转变,为推进郴州“两城建设、实现科学跨越”提供效能保障。
二、活动范围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范围是:科技局机关、归口管理单位。
三、活动步骤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要把学习教育、明察暗访、建章立制、监督检查贯穿始终。整个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考核总结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6月)
召开局务会、月度工作会议,对市委、市政府《2010年郴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郴办字〔2010〕44号)文件进行学习宣传发动,部署我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下发《郴州市科技局“效能建设年”活动方案。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对“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6月-10月)
在查找问题、剖析原因、研究对策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9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各单位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各单位要对办事项目进行清理,梳理事项类别、规范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明确办理条件、办理人员、办理期限、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形成统一规范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10月底前将各单位制度汇编成册,交管理科备案,并在网上公开。
牵头单位:管理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归口管理单位
2、建立健全规范行政决策机制。各单位对涉及重要事项、重大开支、重要决策,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决策机制。完善科技计划申报管理、评审立项、结题验收程序,完善科技成果鉴定、登记管理、科技进步奖评审、结果公示制度。各单位于10月前将完善的行政决策制度装订成册。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归口管理单位
3、开展对计划科重要岗位民主评议工作。根据郴办字〔2010〕3号文件精神,做好2010年民主评议计划科重要岗位活动,对依法规范行政、高效优质行政、公开透明行政、清正廉洁行政等内容开展岗位评议活动。
牵头单位:监察室
责任单位:计划科
4、对热点问题开展专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对社会关注、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开展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立项、跟踪管理、结题验收、科技成果鉴定、科技进步奖评审等问题开展专项效能监察。
牵头单位:监察室、政工科
责任单位:计划科、成果科、管理科
5、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机制。认真贯彻《湖南省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处理、有效督办的投诉受理处理机制。设立行政效能投诉举报箱和电子信息投诉受理系统,拓宽投诉渠道。
牵头单位:监察室
责任单位:办公室
6、加强监督检查、绩效管理和查究问责,促进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机制。要对违反我局行政效能“五项”制度、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影响机关形象等行为进行监督监察。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发挥绩效评估对提高机关效能的作用,强化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损害发展环境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牵头单位:政工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归口管理单位
7、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进一步规范抗震设防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程序。
牵头单位:市地震局
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8、深入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要以郴州科技网站为载体,健全网上政务、党务公开平台,科技政策咨询平台、科技计划申报管理平台、科技专家服务平台、科技进步奖励工作公示平台。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归口管理单位
9、开展科技调研活动。建立扶贫帮困解难机制,通过加强与基层、企业的沟通联系,开展实践调研活动,完善信息及时反馈机制。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归口管理单位
(三)考核总结阶段(2010年12月)
12月开始,局效能办将对全局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情况检查。检查工作以9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对“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切实强化考核评估结果运用,将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行局党组统一领导、局行政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监督的责任制。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科长(主任)为具体实施人,监察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作为新形势下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抓改革、强基础、惠民生”全局性工作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报道。办公室要大力宣传“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意义、成效。各级各部门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效能办、作风办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活动开展不力,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