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6年度市财政预算安排500万元,用于11个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以奖代投,共安排项目163处,计划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63万人,由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实施。截止2017年3月,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完成投资687万元,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63万人。
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申报,由县财政局和县水利局两家在进行充分调查论证后,两家联合行文上报。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认真筛选确定项目,最后两家联合行文下达实施计划。
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500万元是由市财政预算安排,列入当年年度预算。郴财建指[2016]114号文于2016年12月15日下发。县财政局已将该笔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对该笔资金进行监督。县水利局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管。
一、社会经济效益的主要表现
一是提高了农村生活质量。广大农村居民彻底告别了长期饮用井水或堰塘水的历史。农民购买洗衣机、热水器的数量大幅增长;农村旱厕改水冲式厕所也有所增加。改变了农村人口的生活环境,使农村人口饮用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减少疾病对人民群众生命的威胁,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二是按量计费,群众的节水意识增强,有利于节约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三是使群众参与到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中来,提高了村民的民主意识和管理意识;四是消除因争水而发生的各种纠纷,密切党群关系以及村民之间的邻里关系,调动受益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庭院和农村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刺激农村消费,有利于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对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良好的互动作用。五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群众的健康状况可明显改善,胃、肠疾病发病率比实施前明显降低,农民用于医药费的开支大大减少。根据汝城县调查统计分析,每人每年可减少医药费15.8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后,大批农村主要劳力从繁重的担水劳动中解脱出来,从而集中精力从事农村庭院经济的发展或外出打工。六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前因缺水而无庭院经济或庭院经济很少,实施后,可以用多余的水开展种养业,发展庭院经济。经桂东县、清泉乡、寨前乡调查分析,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后,人均可增加收入12元,每年可增加收入10.2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有效缓解了县市区工程建设的资金压力,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对未列入国家计划的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可以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上级有政策考核的要求,群众有现实的期盼需求,政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它既是一项重点民生工程,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其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大部分位于地处偏远、山高坡陡,施工不便、居住分散,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结合全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打算和建议:
1、加强规划引领。以县为单位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建设管理专业化”的思路,坚持水质优先、集中为主、结合分散,充分利用今年饮水安全普查成果,在2017年4月底前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专项规划和贫困村饮水安全专项规划。
3、压实工作责任。建议市政府继续将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纳入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和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加大考核指标权重;市、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推行“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领导包组”的工作责任制,并在主要媒体进行公示,严格督察考核。
4、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总结宣传嘉禾县、安仁县、汝城县的好经验,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媒体,加大饮水卫生知识宣传普及,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水是商品意识,主动筹资参与进村入户,及时缴纳水费,早日喝上卫生、干净、安全自来水。全面推行群众全程参与式管理模式,在项目申报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组织、资金筹措、工程验收、水价听证等环节让更多的群众代表参与,让群众清清楚楚知情,明明白白消费,实实在在受益。
郴州市水利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