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监督管理电子网络经营行为。
(六)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七)组织管理广告审批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八)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办理合同鉴证,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
(九)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十)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管理拍卖行为。
(十一)对企业名称,驰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十二)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独资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三)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仙分局,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派出机构,正科级行政单位,承担苏仙区行政区域内(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除外)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苏仙分局机关内设11个股室:办公室、法规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申诉举报办公室)、市场规范管理股(合同监督管理股)、注册登记股、企业和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公平交易股(打击传销办公室、经济检查大队)、计划财务股、人事股。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章程和规定设置。下设南塔工商所、栖凤渡工商所、良田工商所、王仙工商所、许家洞工商所、苏仙工商所、五里牌工商所等7个派出机构,均为副科级行政单位。
市苏仙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仙分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承担苏仙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指导服务工作。
(二)、挂靠机构
苏仙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仙分局,正股级事业单位,承担苏仙区消费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共8张表,具体明细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是按在职人员114人,退休人员60人预算经费的。其中包含各股室、所、苏仙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及挂靠的苏仙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等21个部门。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10.5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89.7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0.8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1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4.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8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259.7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818.68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7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214.06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0.8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商新政管理事物)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
②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包括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的监管、广告的发布、商标的申请注册及使用、各类市场的监管、对企业的登记注册及日常监管年检、对市场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监管市场垄断行为、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登记注册及日常监管、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等专项工作支出
③执法办案专项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对市场进行管理,包括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各类市场的监管及对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市场垄断行为、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对传销的打击、取缔和惩治。
④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监管、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专项工作支出。
⑤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物支出1.85万元,主要用于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专项工作,积极配合完成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43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5.5万元,运行费34.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增加了10.25万。其中公务接待减少1万元,交通费增加7.7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是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交通费增加的原因是因工商系统体制改革,我局承接市工商下划的45人,两个城区工商所,新增了两台执法用车。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仙分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我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90.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3万元,其中: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4万元、设备购置(含电脑、车辆购置、办公桌椅等)15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4万元、机动车加油服务10万元、车辆维修服务6万元、物业管理服务7万元、计算机维修和保养7万元等。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8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我局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附件:2017年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仙分局部门预算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