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 州 市 规 划 局
关于苏仙区农业局职工安置房建筑总平面的
公 示
郴州市虹建房地产开发公司申报的苏仙区农业局职工安置楼建筑总平面已经我局受理和审查。经研究,我局拟同意其申报的建筑总平面。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将安置房建筑总平面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08年7月23日——2008年8月2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1、网上公示: http://cz.hnup.com/
2、现场公示:苏仙区农业局院内、苏仙区畜牧水产局院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仙分局院内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众意见留言栏留言 http://cz.hnup.com/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16,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3、信件寄往“郴州市规划局建筑规划科、用地规划科”,邮编:4230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四、公示内容
1、郴州市虹建房地产开发公司用地红线图
2、郴州市虹建房地产开发公司苏仙区农业局安置房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五、规划咨询电话
0735-2320391 2320353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