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办发〔2010〕
40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关于全面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关于全面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关于全面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
(二○一○年八月九日)
为深化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单位《关于全面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我市民营经济比重大,中小企业量大面广,创业务工人员相对集中,协调劳动关系任务日趋繁重,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意义重大。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二、明确全面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建立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三方协同、工会推动、劳资互动的工作格局,坚持依法办事、分类指导,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培育集体协商主体,大力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努力发展企业和行业、区域的和谐劳动关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协商,严格按照《劳动法》、《工会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协商内容、协商程序和协商办法。坚持共享共赢,着眼于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共同利益,处理好公平与效率、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实现企业发展、职工受益的目的。坚持和谐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摆在首位,通过集体协商,达成协商主体双方都能接受的权益平衡点,实现企业和谐稳定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全市各类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时,应当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2010年底前,在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建制率达到50%,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建制率达到100%; 2011年,在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70%;2012年,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在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建制率达到90%,其中,职工在50人以上的已建工会企业建制率达到100%。围绕上述目标,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每年的建制目标和建制率。
三、强化推进职工工资协商工作措施
(一)突出协商重点。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和企业的具体情况,把职工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协商重点,切实解决企业工资分配中的突出问题。对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重点协商决定企业内部分配关系,特别是确定经营者收入和普通职工工资的合理比例,建立职工工资增长与经营者收入相联系的制度;对非公有制企业,重点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对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协商工资增长和调整机制;对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重点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重点通过协商合理确定职工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实行岗位工资制的企业,重点协商确定和调整岗位工资标准。
(二)规范工作程序。一是规范要约承诺程序。工会代表职工一方要主动向企业行政方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发出要约书,明确工资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需要企业行政方提供的有关情况。企业行政方接到要约书后,应在20日内书面承诺答复。二是规范平等协商程序。工资集体协商要采取召开协商会议的形式,由双方协商代表进行平等协商。协商双方应本着互相尊重、相互理解、积极合作的原则,平等协商,求同存异,充分讨论,对平等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的,形成工资集体协议草案。企业增加工资和减少工资均要通过平等协商后确定。三是规范审议通过程序。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应依法提交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在工资集体协议正式文本上签字盖章。四是规范审查备案公布程序。工资集体协议签字后,由用人单位一方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经审查通过的,工资集体协议生效。经审查未通过的,由用人单位修改协议,重新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协商双方应于工资集体协议生效之日起5日内以适当形式向全体职工张榜公布。五是规范企业工资管理。企业依法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的员工工资总额,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税务部门确认后,可作为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按实扣除。
(三)完善各项制度
1.健全职工参与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提高职工代表的整体素质和代表意识,支持广大职工特别是职工代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参与工资集体协商。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全面推进厂务公开,切实保障广大职工和职工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劳动法》、《工会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引导广大职工增强法制意识、维权意识和协商主体意识。
2.健全协商要约制度。工会组织要积极主动地代表职工行使要约权,依法通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充分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要约质量。各级地方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支持基层工会开展“要约行动”。
3.健全职代会审议制度。按照《湖南省集体合同规定》的有关规定,集体协商后的职工工资集体协议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协议履行后,要及时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情况。企业在协议期内不得随意降低职工工资标准,确因市场风险或突发情况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将调整方案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经重新协商一致后确定。
4.健全履约监督制度。健全工资集体协议履行的监督制度,努力提高工资集体协议的履行率和职工满意度。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要把履约监督作为重要职责,组织双方协商代表或者职工代表对工资集体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解决工资集体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提供保障。
(四)加大培训力度。要抓紧建立、发展一支工资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和指导员队伍,通过集中培训、交流经验、典型示范等措施,使其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企业经营管理知识,了解协商谈判的原则、方法、程序和技巧,提高协商谈判水平。各县市区要建立本地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五)坚持典型引路。要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大力总结、宣传和推广典型工作经验,树立和培育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四、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进一步完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代表政府、工会代表职工、企业家协会代表企业所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应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牵头单位,要负责制定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政策。加强对用人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对工资集体协议要依法严格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促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健康发展。要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工资宏观体系,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违反工资集体协议的用人单位,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各级工会组织作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日常推动者,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负责做好工资集体协商的各项基础性和日常性工作。要推动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的各项制度,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要加强工会干部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协商水平和能力;总结和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经验和典型,不断提高协商质量和建制率;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扩大覆盖面;切实加强对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各级企业家协会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充分发挥企业代表组织的作用。要加大对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力度,提高经营者对工资集体协商重要性的认识;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企业考核、评先的指标体系;加强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签订和履约情况的监督,保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切实执行。
五、加强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订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政府的相关工作考核。要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为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法制保障。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济、财政、税务、工商、国资等部门和工会、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组织的作用,相互配合,合力推进。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
主题词:劳动〓工资〓集体协商△〓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郴州军分区司令部。
市人大各办委,市政协各办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3日印发
责任编辑/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