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统计局关于乡镇统计站微机购置配套经费
解决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全省、全市统计工作会议关于解决乡镇统计站微机购置配套经费的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领导主动汇报,得到了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现在大多数县(市、区)的配套经费已得到了批准解决。希还尚未得到批准解决的县局领导继续做好汇报工作,请求县政府领导重视支持,在本月30日之前予以帮助解决到位,以免拖全市此项工作的后腿。
附件:郴州市关于乡镇统计站微机购置配套经费解决情况登记表
附件:
郴州市乡镇统计站微机购置配套经费解决情况登记表
县 别
乡镇数
批准解决乡镇统计站微机购置配套经费情况
(个)
批准解决经费(万元)
批准领导姓名
批准日期
北湖区
14
4.2
周迎春
6.13
苏仙区
17
5.1
陈湘安
6.14
资兴市
28
8.4
方南玲、李水福
6.15
桂阳县
39
12.0
李向阳、袁卫祥、周贤旗
6.13
宜章县
27
16.0
李五一、胡国新
6.15
永兴县
25
7.5
邝良桃
6.15
嘉禾县
17
5.1
王建球
6.01
临武县
22
8.0
谷坊生
6.12
汝城县
23
6.9
何欢欣
6.02
桂东县
安仁县
合 计
212
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