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组织、指导对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指导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组织、指导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组织、指导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推荐,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十二)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十三)组织、指导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行为、退出行为的全程监督管理。
(十四)开展园区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五)承办市工商局及高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口加工区分局共设立5个股室,办公室、市场规范管理股、注册登记股、监督管理股、公平交易股。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未含二级机构。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41.9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39.4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5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4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6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39.4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54.01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86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42.62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中的执法办案专项支出。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口加工区分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口加工区分局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42.6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2.3万元,其中:
①会议费1万元;
②劳务费2万元;
③办公设备维修(护)费1万元;
④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费8万元;
⑤印刷服务费2.8万元;
⑥物业管理服务费2.8万元;
⑦邮电费1.2万元;
⑧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费3.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口加工区分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口加工区分局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附件:2017年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口加工区分局部门预算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