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执行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组织拟定防震减灾地方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前兆监测分析和地震趋势会商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职责;组织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负责震情速报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地震灾区重建规划。负责本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承担本地区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地震局为副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共11个编制,内设三个职能科室,综合科、监测应急科、震害防御科,内设机构级别为副科级。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市地震局无二级机构,部门预算中不含二级机构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60.7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0.7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60.78万元,其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8.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5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15.7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70.15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15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27.48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地震群测群防和民居抗震设防专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抗震设防管理、农村民居、群测群防有关工作。
②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示范学校创建、宣传等有关工作。
③地震监测(含运行管理维护)费25万元。主要用于本市地震台站监测工作的开展和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5.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无变动情况。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地震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市地震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27.48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14万元,其中:其他维修5万元,汽车保养维修和加油 5万元,办公用品5万元,印刷品和图书17万元,办公设备15万元,地震专用仪器设备类67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0.7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市地震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市地震局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