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财政预算支出总体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监控和2015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郴财绩〔2016〕2号)精神,现将我局2015年度财政预算支出项目总体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1、人员经费情况
郴州市水利局是郴州市政府组成部门,承担政府防汛抗旱及其他水行政事务。人员编制数为72人,其中财政全额编制68人,自收自支编制4人;2015年在职实有人数67人,其中全额63人,自收自支4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68人。
2015年我局市本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2415.53万元,其中年初基本支出预算816.3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99.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816.33万元全部到位,项目支出中非税预算378万元,实际到位207.6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总计到位1428.85万元。年中另拨付2014年绩效奖100.48万元、增加工资79.25万元、离退休人员丧葬费24.44万元、海绵城市编制费70万元、高壁渡槽费用50万元、“十三五”水利规划编制50万元、灌溉试验站搬迁100万元、年底拨入其他收入151万元,合计631.17万元。全年总的支出为23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34万元、项目支出1238.36万元,资金结转、节余487.65万元。
基本支出中含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46.66万元、离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96.4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7.25万元。
项目支出中含在职人员其他奖金等7.1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85.71万元,其他资金性支出45.47万元。
2、绩效总目标:圆满完成市政府防汛抗旱、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涉及的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及其他水行政事务,认真落实防汛抗旱“不发生群死群伤,不溃一库一坝”的总目标,认真抓好水利建设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以打造“福地水城?秀美郴州”为目标,构建“青山为屏、河湖为脉、山环水绕、水景相融、城水相依、人水和谐”的水生态文明城市,通过“移城就水”、“引水入城”、“依水造景”,重点在市中心城区构建“五河、十湖、十库”水生态景观系统,在全市形成“十城百景”水生态景观。
二、2015年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树立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理念,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制定评价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1、基本支出方面。主要原则是“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在确保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的基础上,将有限的基本公用经费都用在了保重点工作、保机关正常运转上,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项目支出方面。主要原则是“专款专用、效益为先”。所有项目支出,都要确保全面完成相关项目任务,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注重项目的效益,使项目安排合理、资金使用规范、支出手续齐全。
三、绩效评价分析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预算收入694.62万元,加上绩效和增加工资收入179.73万元,合计收入874.35万元,支出1001.69万元,多出部分为补发增加补贴和文明单位奖励等。基本公务支出收入121.71万元,支出141.4万元,支出超出收入,主要是体现为基本公务支出预算与实际支出的差异,不足部分只能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用于弥补公务支出。
2、项目支出。项目资金到位情况:(1)年初本级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经费50万元、防汛抗旱100万元、防汛物资储备50万元、水生态文明建设奖励30万元、搬迁补助经费30万元、江河规划修编50万元、水生态建设规划编制费100万元、其他水利事业费60万元等灌溉水系数测算10万元、郴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100万元,合计580万元均已到位,并按相关规定已支出575万元,所有项目都按要求实施完成。(2)非税收入安排项目支出:共到位资金207.65万元,水资源红线规划编制30万元、郴资桂水资源规划编制30万元、水资源公报编制30万元、水资源保护及水土保持43.74万元、征收成本73.91万元,项目均已实施,并严格按照要求和进度进行了资金支付。(3)上年结转安排项目支出658.66万元,除财政年中收回结余资金163.63万元,其余495.03万元,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山洪灾害防治、防汛抗旱、水资源水保、前期规划、水生态建设等项目实施,并及时支付资金。
(1)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经费项目。以打造“福地水城?秀美郴州”为目标,构建“青山为屏、河湖为脉、山环水绕、水景相融、城水相依、人水和谐”的水生态文明城市,通过“移城就水”、“引水入城”、“依水造景”,重点在市中心城区构建“五河、十湖、十库”水生态景观系统,在全市形成“十城百景”水生态景观;推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水生态文明建设。完成了相关年度建设任务及各项协调、督导工作。
(2)防汛抗旱项目。立足常规防汛与抢大险、抗大旱的相结合,切实解决防汛抗旱工作的需要,积极防御强降雨可能造成的灾害,组织了6次集中汛前、汛期督查及暗访工作,组织了多批次的各类业务骨干培训,开展多批次各类防汛抗旱宣传活动,实现“不溃一库一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防汛抗旱总目标。
(3)防汛物资储备项目。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大旱的要求,最大限度满足防汛抗旱的需要,减少洪旱灾害损失;采购必要的各类防汛抗旱物资,并认真进行核对和调用,较好地完成了防汛物资的保障工作。
(4)搬迁补助项目。我局服从市政府的相关要求,机关办公大楼从国庆南路搬迁到现五岭大道75号,当时财政没有补助建设经费,而是以每年补助30万元的形式进行弥补,正是这笔项目资金,较好地弥补搬迁造成的资金缺口,确保局机关正常运行。
(5)江河规划项目。完成了江河规划相关编制工作文本,附合部、省水利部门要求及现实工作需要,完成年度全市主要江河流域规划工作的需要。
(6)水生态方案编制项目。编制完善《湖南省郴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并获得国家级审批。
(7)其他水利事业费项目。开展水利建设三年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所需工作经费以及争资立项经费等,争取向上级财政争取9亿元以上的水利建设资金。
(8)灌溉水系数测算项目。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和规范,圆满完成水系数测算编制,掌握了全市水系数基本情况,为小农水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强有力技术支撑。
(9)郴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要求,认真制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为全市的水资源管理提供有力依据和保障。
3、全市水利建设基金。2015年水利建设基金共收入6680万元,其中转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880万元,安排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2150万元、水利工程维护项目1100万元、应急度汛和水利科技教育项目550万元。所有资金均通过年初预算报市人大批准后执行,资金使用规范合理。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1、要适当调整公务支出的年初预算比例,不能在物价等多方因素的影响下还一直坚持多年的开支经费比例,做到预算与实际相结合。
2、经费拨付的时间要及时,并统筹调度好,避免项目实施与资金到位时间脱节,一方面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另一方面造成账面上存量资金过大。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