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政府办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工作暨全面小康进程监测工作督查的通知》(郴政办函[2015]118号),决定从8月中旬开始,由市委督查室、市小康办、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统计局联合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139个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市直及中省驻郴以上单位开展统计工作督查。
督查内容主要包括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行风建设、“四上”企业部门职责、投资统计改革、1%人口抽样调查等重点工作和全面小康进程监测、民生工程统计、GDP核算基础指标等统计数据质量;督查方式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
市政府要求,各督查组要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基层认真开展督查,全面掌握2015年全市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反馈,并提出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
据悉,这是市政府连续第4 年开展统计工作督查,督查情况将继续作为年终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及中省驻郴单位综合绩效评估及统计业务工作考核的扣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