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全市廉政教育和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等相关工作提供服务;承担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及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为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提供服务工作;开展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市纪检监察廉政教育和案件管理中心为郴州市市纪委、市监察局所管辖的二级机构,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不包含二级机构预算。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61.0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61.0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6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9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2.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1.0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42.01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5.59万元、津贴补贴0.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6.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1万元、绩效工资16.56万元。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66万元,包括奖励金7.8万元、住房公积金3.86万元。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7.4万元,包括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3万元、差旅费0.3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万元。
3.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运行和维护经费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相关开支。
②办案值守人员保障经费80万元,用于案管中心24小时办案值守人员的食宿开支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7.4万元),公务接待费9.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总额减少了1万元,因厉行节俭,调减了公务用车运行费0.6万元,调减了公务接待费0.4万元。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纪检监察廉政教育和案件管理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纪检监察廉政教育和案件管理中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7.4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332.2万元,其中:购置办公设备4.4万元、购置日常办公用品10万元、计算机及网络维修46万元、办公耗材2万元、五金采购及维修25万元、车辆保险0.8万元、车辆维修3万元、印刷费6万元、客房日用品采购15万元、燃油8万元、基地修缮改造180万元、软件采购10万元、购置床垫2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专项预算)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1.0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纪检监察廉政教育和案件管理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纪检监察廉政教育和案件管理中心无共有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附件:
2017年郴州市纪检监察廉政教育和案件管理中心部门预算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