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市公安局主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副处级直属机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地方性规章、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的发展战略。
指导和参与处理各类道路交通违法,指挥疏导交通,维护全市公路、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参与全市道路检查站(卡)的审核和有关管理工作;参与对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场(库)、车辆停靠站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的机动车的登记管理、牌证发放;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的检验及特种车辆警灯、警报器使用证的审核;负责全市机动车档案管理。
负责机动车辆驾驶人的资格审查、考试发证和日常管理;负责对全市机动车驾驶人的各类资料的建档保管、登记统计及分类上报工作。、
组织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处,以及特大、疑难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工作;指导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督查和协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组织对支队机关和所属单位收入及经费的收、支管理;负责支队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支队的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规划和组织推广、应用,以及通信、计算机应用的规划指导。
负责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和公路上的综合执法;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现支队实有在职人数285人,退休人数83人,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审计督察科、法制科、宣传科、科技科、后勤装备科及直属8个机构:郴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郴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驾驶人管理所、郴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一大队、郴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二大队、郴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三大队、郴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四大队(交通秩序管理科)、郴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五大队、郴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六大队。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郴州市交警支队部门预算没有二级机构。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13535.4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863.4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8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46.99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535.4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736.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2.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04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283.4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2443.16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4.28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225.97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251.9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法制宣传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每年的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创文创卫交安宣传,交通组织策划、新闻管理、活动筹备、舆情监控、引导的方方面面。
②开道及警卫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重大活动的交通警保卫工作,力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实现交通畅通无阻。
③交通智能指挥中心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交通事故的接处警工作,以及机动车检验的远程控制并实现交管业务可网上预约平台建设,有效提升交通管理工作服务效率和水平,打造交警部门服务社会、便民利民良好形象。
④协管员经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辅警的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开支。
⑤红绿灯电子警察安装及维护费用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对市城区的红绿灯系统进行全面改造、建设、维护,从分发挥红绿灯及电子警察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作用,保障其正常运行。
⑥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多个部门成立整治办,并租用办公场所联合整治城区交通秩序,巩固“限模规电”、“限货治超”的成果,为创建一流的道路交通环境开展交通整治工作。
⑦事故追逃费用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侦破交通逃逸案件工作的差旅费支出等。
⑧教育培训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警察每年参加的公安部门专项业务技能培训和考试,以及组织交通管理业务部门参加各部门的业务学习。
⑨痕迹鉴定费用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有争议的车辆或重大事故车辆进行车辆痕迹鉴定。
⑩办公楼租凭费用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新成立的六大队办公场地租凭费用。
11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对市城区主、次干道道路的标线施划,对交通标志、标牌的更换和完善,保护道路交通标识的完整和有效。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5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公务车运行费用减少86万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及运行费用都会相应减少。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1225.9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44080万元,其中:货物类33120万元,服务类8310万元,工程类265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251.9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共有车辆7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28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附件:2017年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预算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