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殡葬管理改革的方针、政策、法规与地方规章;根据授权依法监督、检查全市执行殡葬法规及规章的情况;负责市直殡葬事务管理,协调和处理市城区殡葬改革和管理中出现的有关矛盾和问题;负责指导县(市、区)殡葬改革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殡葬管理处为全额拨款参公副处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11人,在职人员10人,下设2个科室。管理6级1人,管理7级1人,管理8级3人,管理9级3人,技术工二级1人、技术工三级1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市殡葬管理处不含二级机构,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5.4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35.4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8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5.4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61.83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23.37万元、津贴补贴20.33万元、奖金3.64万元、社保缴费14.49万元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38万元,包括离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26.26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是指单位完成殡葬管理和殡葬执法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名称:殡葬执法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进一步做好殡葬改革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3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城区殡葬管理的通告》(郴政通〔2014〕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郴州市2015-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二是根据《湖南省2015-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在参照我省或其他省地州市的做法,在深入我市和其他地州市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我市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三是根据《郴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民办发〔2015〕48号)的要求对我市的殡仪馆、公墓进行专项治理工作;四是在市城区开展殡葬执法工作。负责联系整个市城区10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殡葬执法工作,需与各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同时为了提高殡葬管理和殡葬执法的能力,避免社会矛盾,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9.32万元(2016年为8.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2016年为3.04万元),公务接待费5.32万元(2016年为5.35万元),2016年和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都为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有变动情况,其中:因节约开支公务接待费减少了0.03万元,为加大对市城区的殡葬执法力度工作人员要频繁地赴县市区出差,为此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了0.96万元。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殡葬管理处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殡葬管理处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26.26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4万元,其中:服务类车辆运行费4万元、服务类维修费1.5万元、服务类印刷费5万元、货物类办公设备购置13.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处项目支出为聘用人员、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医疗参保,退休干部的管理经费以及一般公务支出等费用,我处基本每年落实到位。我处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5.4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殡葬管理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殡葬管理处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