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谷坊生相继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听取上半年统计执法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初步处理建议的汇报,强调统计执法务必做到“六严格”。
一要严格执法程序。程序违法照样当被告,统计执法必须严格遵照《行政处罚法》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法定程序。
二要严格调查取证。坚持事实依据说话,务求全面客观取证,确保检查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三要严格处罚标准。严格依照《统计法》和《郴州市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更不能低于裁量权基准下限。
四要严格督办整改。一是以专业为主体督促指导基层健全台账和原始依据,由主体专业牵头,相关专业配合。二是严格执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规范统计行为。三是将每次统计执法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制发专报,呈报局主要领导批阅,以便有关科室有针对性地督促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从而达到统计基础更扎实、统计数据更准确、统计工作更规范的目的。
五要严格问责曝光。加大案件曝光和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力度,该曝光的坚决曝光,形成舆论震慑,以达到教育促进作用。
六要严格考核兑现。将统计执法检查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干部职工绩效考核扣分项目,数据质量出现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会议决定,今后研究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以局长办公会形式进行,参加会议人员为局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并印发会议纪要。为进一步充实政策法规科力量,决定将1名公开招考录取人员安排到政策法规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