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一是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市烤烟生产收购经营工作,全面完成烤烟生产收购目标任务。二是根据国家省下达的烟叶生产收购计划,结合市场和烟区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全市烤烟种植收购计划,衔接生产资料和资金供应,检查考核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组织实施科技兴烟战略,落实烤烟生产收购的各项技术措施,全面提高烤烟质量水平。四是坚持烟叶质量标准,协调处理烟叶购销矛盾,维护烟农、企业和地方财政利益。五是坚持烟草专卖,维护烤烟收购市场秩序,组织协调查处打击烟叶贩卖和制假走私活动。六是根据国家烟叶经济政策,加大对烟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援建性水源项目建设,整合涉农部门和资金政策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工作。七是分析烟叶产销形势,调查研究,报送烟草信息,指导烟区工作。八是落实省、市扶持烤烟生产的各项投入政策。九是指导各县(区)有关两烟工作和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发〔2001〕19号)精神,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烟草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郴政办发〔2002〕5号)保留市烟草工作办公室,正处级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其机构管理人员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制度。2011年8月26日经过申报审核批准列入湖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湘公发〔2011〕9号文件批准)。2015年机构改革中仍然保留其机构,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管理,其机构管理人员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制度。市烟草办内设综合科和生产经营科2个科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郴州市烟草工作办公室截止目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0人(在职正处级5人、副处级3人、科长1人、工人技师1人)。退休人员2人(正处级1人、副处级1人),共计12人。二级机构:郴州市优质烟生产服务中心,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不含二级机构的预算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88.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52.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6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88.1万元。一是基本支出152.1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121.18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76.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养老保险支出15.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92万元。二是项目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浓香型特色优质烟叶开发、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两烟市场管理、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及技术创新等工作开展。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36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52.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99.01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表现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17万元,包括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30.92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费、水电费、租赁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退休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6万元,其中烟叶发展保障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浓香型特色优质烟叶开发、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两烟市场管理、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及技术创新等工作开展。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27.6万元相比下降80%多,这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市要求进行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车辆核定编制,并报告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审批,同意保留单位应急通信车辆一台公务用车。工作用车由4台减至一台,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由16.6万元减少到4万元,所以同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下降了,减少了行政运营成本,提高其他资金使用效率。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烟草办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烟草办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退休人员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30.92万元。由于工作具有特殊性,全市8个产烟县区,点多面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不足,不足部分由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弥补财政预算拨款的不足。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6万元,其中:购办公用品1万元(多批次),公务车辆维修费1.4万元、公务车辆保险0.6万元,公务车辆油料费2万元、更新购置电脑等1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全市按省下达40万亩烟叶生产面积、收购102-105万担、烟叶综合等级合格率达80%以上的目标进行考核。涉及省、市、县区的烟叶经济政策要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进行考核兑现。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车辆占有使用情况。市烟草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单位应急通信及市委、市政府重要活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