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统办[2012] 35号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认真贯彻《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
立即制止干扰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于4月6日下发了《关于立即制止干扰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统办字〔2012〕41号),要求各地全面清理有关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文件和规定,坚决查处和曝光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要立即全面清理2011年6月以来各县市区政府和统计局下发的有关企业一套表文件及规定,对其中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不符合国家统计制度的,涉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要立即予以废止。各县市区统计局请于4月12日12∶00前,将县市区政府和统计局下发的有关企业一套表文件及规定的电子版上报市统计局综合科。
二、规范直报。要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健全基层企事业单位电子统计台帐,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有关企业一套表的各项规章制度。统计机构一律不准干预企业联网直报,不准代填、代报,严禁空壳企业、停产企业报送数据。任何地方、部门、单位不得给企业分配数据,坚决杜绝各种干预调查对象独立上报数据的行为发生,保证企业上报信息真实。
三、严格执法。要切实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强对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监督核查,坚决查处和曝光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认真自查。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涉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政府文件和法规自查工作,包括采取的措施、废止的文件、整改的举措等。自查情况请于4月18日前报市统计局综合科。
联系人:李梦临,联系电话:2368260。
附件: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立即制止干扰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O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统计 企业一套表△ 紧急通知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16份)
附件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立即制止干扰
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统办字〔201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
实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以来,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给予支持,保证了年定报工作的顺利进行。但也有少数地方政府或政府机构发文,要求企业网报之前将有关数据送统计部门或其他部门审定。这种做法违背统计法律法规和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规定,为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留下隐患。为确保企业真实独立报送数据权利不受侵犯,确保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取得成功,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本地区有关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文件和规定,对其中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不符合国家统计制度的,涉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要立即予以废止。
二、加强对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监督核查,坚决查处和曝光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对涉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政府文件和法规自查工作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废止的文件、整改的举措等),请于4月底前报国家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