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根据《郴州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郴办字[2002]42号),郴州市信访局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市政府办公室管理为主,机构列入市委序列。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二)承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三)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四)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郴赴省、中央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五)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措施;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指导全市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六)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编办“三定”方案,市信访局核定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内设6个科室,同时管理二级机构1个(郴州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目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共计23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郴州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经费预算。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092.2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58.2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34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09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7.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1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06.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202.05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61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55.94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85.6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全国、全省两会及其他特防期赴省进京专项经费、市联席办工作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及其他特防期赴省进京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市信访联席办日常工作经费等;
②劝返人员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访劝返等处置工作;
③赴京协调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协调处理人民群众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
④网络维护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⑤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⑥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信访岗位津贴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人员信访岗位津贴补助;
⑦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房屋租赁费支出245.65万元。主要用于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支出;
⑧市驻京维稳劝返办公室工作经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驻京维稳劝返办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⑨市驻京维稳劝返办房屋租赁费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市驻京维稳劝返办房屋租赁支出;
⑩信访救助资金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特殊疑难个案救助。
?市驻京维稳劝返办劝返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234万元。主要用于负责北京非访人员稳控及送返处置工作等。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减少26万元,郴州市信访局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信访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信访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费等共55.94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85.6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信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信访局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