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本机关编制了《郴州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郴州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可以在www.czs.gov.cn网站上查阅。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郴州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czkj.gov.cn。
同时,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制作印刷品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郴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地址:中行路11号,市科技局机关大楼3楼。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电话:2884966,传真:2880080,电子邮箱:czkj2884966@163.com,czkj2883489@163.com。
(三)申请形式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的申请。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申请。申请人在郴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s.gov.cn)上下载《申请表》并填写,发送到邮箱。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四)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监督与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郴州市科学技术局监察室投诉,投诉电话:2888334 通信地址:中行路11号,市科技局机关大楼212室,邮政编码:423000。接待投诉时间:上午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