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投资统计工作基础,切实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近日市统计局办公室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投资统计交叉核查的通知》(郴统办〔2015〕42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交叉核查。《通知》明确了此次核查内容、核查方式和时间安排,并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核查要求:
一是严格项目数量抽取。要求每个县市区本次核查面不低于全部项目个数的15%,且必须包含有工业项目、亿元项目和园区项目。
二是严格报表核对。要求对被核查项目的纸介质报表与电脑数据库进行严格比对核查,看机表是否一致。
三是严格台账核查。要求被检项目提供计划总投资批复、累计完成投资和当年完成投资的工程进度和财务凭证,并仔细核对报表、台账与原始凭证汇总是否一致。四是严格现场核实。要求核查组必须到项目进行实地察看,看工程进度与报表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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