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编委《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郴编〔2002〕28号),郴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为郴州市人民政府派驻北京的综合办事机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做好郴州市政府与中央国家机关及北京市有关部门的政务联络工作;
(2)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送重要政务信息;
(3)负责我市在京和赴京企业的协调工作,为我市在京经商人员、就读学生及赴京群众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服务;
(4)负责市领导赴京公务活动、出席全国性会议和学习培训的联络和服务工作,负责我市在京举办大型活动的会务工作,为市直机关干部赴京公务和培训提供服务;
(5)负责与国家信访局、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联系,处理和劝返我市赴京信访人员和其他需要处理的人员,配合北京市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有关工作;
(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7)服务好郴州人民,服务好郴州各级政府,树立和维护郴州形象。
2.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属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处级,无二级机构。全额编制6人,其中正处2人、正科3人、副科1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63.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63.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3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8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86.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52.66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68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20.96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7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工作、生活补贴及招聘人员工资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外聘人员工资,服务群众及党团任务等。
②招商引资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考察及外联任务。
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前期沟通、项目的推进工作、债券发行工作。
④房屋租金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场所、服务群众及党团任务房屋租金。
⑤交通及车辆保障20万元,主要用于回郴办事、会议及日常工作。
⑥水电杂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水电费等。
⑦其他工作经费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服务性工作。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一致。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手续费、维修(护)费、招待费等共69.39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服务用车7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附件:2017年郴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部门预算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