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科党组〔2010〕7号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关于2010年“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具体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郴州市委《关于印发<关于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党政正职实行三项监督管理制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郴委[2009]2号),根据第三届市纪委第七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我局与市委市政府签订的《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要求,结合2010年科技工作实际,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确定我局“三重一大”具体事项如下,并严格按照文件贯彻执行。
一、“三重一大”具体事项
1、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出台重要文件;
(3)召开重要会议;
(4)举办重大活动;
(5)管辖范围内的其它重大事项。
2、重要人事任免
(1)局系统干部职工的单位间调动;
(2)局系统归口管理单位、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进出(含调动、公开招考、公开招聘、退休等);
(3)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
(4)局系统归口管理单位、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的使用、安排、推荐、任免、奖惩等;
(5)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事改革、岗位竞(招)聘等;
(6)局系统后备干部、战略后备干部的推荐、申报;
(7)局系统人才的引进、人才的培养教育、人才的激励、奖励政策制定等。
3、重大项目安排
(1)市地震应急和监测中心建设工程;
(2)市级重点以上科技项目的立项安排;
(3)涉及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处置方案;
(4)其他重大项目安排。
4、大额度资金使用
(1)本局财务预算的编制;
(2)除工资、水电、油料、物业费、邮资、通讯、印刷、办公用品等必须开支的经常性项目外,单次、单项金额在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资金使用,由局“三项工作监督小组”研究决定;在五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由局党组研究决定。
二、“三项工作”分管领导名单
1、分管财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俊华
2、分管组织人事领导: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肖云飞
3、分管工程项目领导:党组成员、地震局局长谷新鸣
三、“三项工作”监督小组名单
1、组长: 党组书记、局长邓广兴
2、副组长: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楚晓泽
3、成员: 监察室主任龙晖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