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1)、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事务工作。承担市直及中央、省直在郴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本级)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事务。
(2)、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的拟定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落实国家和省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拟定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办法、内控和稽核制度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管理规范,承担市本级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及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按全市统一规划,参与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工作。
(5)、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稽核工作,具体承办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稽核工作。
(6)、会同财政部门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实施细则。编制、汇总、上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编制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计划。
(7)、指导全市经办机构做好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职业年金的经办管理,并集中受托管理职业年金基金。
(8)、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数据信息资源的集中管理和分析应用;负责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管理与服务。
(9)、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人数17人,在职人数14人,退休人数9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征缴科、发放科、稽核科5个职能科室。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不含二级机构,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71.1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71.11万元 .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71.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9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7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12.92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79万元,包括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28.19万元,包括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会议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30万元,全部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9.1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减少9.1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9.1万元,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公务用车,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共 28.19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72.6万元,其中:服务类0万元,货物类72.6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1.1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郴州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单位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附件: 2017年郴州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预算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