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指出:要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方式方法创新,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规律,重视和加强现代科技手段,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运用。因此,在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过程中,要树立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和科学管理观念,把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等科技手段引入反腐倡廉工作中,以达到赢得防治腐败的主动权和抢占反腐败工作制高点的效果。
一、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的重要性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反腐败斗争面临着犯罪种类多样化,犯罪分子高智能化、手段高技术化,惩治外部环境复杂化的挑战,原有的反腐工作手段和方式方法已无法满足新情况、新问题的需求。运用科技手段,已经越来越成为有效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的主要途径之一。
1、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是在人类社会步入信息化时代,科学技术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背景下,逐步发展起来的,是反腐倡廉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内在要求。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能够充分发挥电脑“无情”的独特优势,限制人脑、人情等因素的干扰,最大程度地保证工作过程及其结果的客观、公正、公平,实现对权力行为、行政行为、执法行为的全程监督和实时监控,从而延伸监督范围和领域,实现监督的动态化和全程化,实现监督的关口前移,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率,在规范权力运行、预防和打击腐败方面发挥出强大功能。
3、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的必由之路。随着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传统监督手段事后查处多、被动处理多以及由此引起的监督难、难监督的问题逐渐显现。顺应时代潮流和社会进步的要求,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的准确性、独立性和系统性,把制度监督与技术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拓展监督的范围和领域,强化监督手段,可以使我们的监督工作更加科学、严密。
4、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是反腐倡廉工作适应自身发展规律的必要选择。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反腐败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创新的结合点。搞好科技防腐,既是新时代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也是纪检监察队伍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自身素质的具体体现。
二、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的效用
1、可以把腐败扼杀在萌芽中。运用科技手段,特别是建立计算机网络监测系统,就能够实现对政府机关的职权、程序、办事过程、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全程监控,从而改变现行权力运行的方式,避免出现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
2、可以建立即时、快捷的举报机制。信访举报是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主要途径和方式,也是纪检监察部门获取腐败案件线索的主渠道。利用互联网建立反腐败举报网站,就可以保证举报信息的时效性、便捷性、准确性,降低举报成本,提高举报人的安全性。
3、可以建立有效的舆论监督机制 。“权力失去约束,就会产生腐败”。以简捷、快速为目标,利用网络媒体,简化程序、加强规范,建立起快速高效的舆论监督信息运行机制,把信息触角进一步向社会、向基层、向群众延伸,进一步拓展舆论信息来源。
4、可以建立有效持久的警示教育基地。在开展党风廉政的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中,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强大的宣传气势,集文字、声音和图像于一体的特点,运用数字技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种素材进行深入开发、传播以及成为一种数字式历史档案,成为后人的警示。
像韩桂芝因宝马案在互联网上“出名”而落马,著名的斯塔尔报告一夜之间让克林顿丑闻传遍世界,孙志刚案件在网络上激起了全中国网民的公愤等等事件,都验证了在反腐倡廉中,运用科技手段的作用。
三、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的建议
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科技防腐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认识的偏差问题。对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的认识存在三种偏差:一是担心科技手段的运用会触动现有的权力结构和既得利益,容易得罪人;二是认为科技防腐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而产生的效益不明显,存在着等待观望的心态;三是认为科技手段的运用仅仅是手工操作变为计算机操作。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会严重制约科技防腐工作的深化,影响科技防腐水平的提高。
2.发展不平衡问题。主要是由于部门、地区的领导重视程度、投入大小的不同,造成在信息化机构健全与否、信息化水平高低、防范腐败能力强弱等方面的不平衡。表现在一是横向的不平衡,即各个部门、各个地区间的不平衡;二是纵向的不平衡,即省、市、县三级发展的不平衡。
3.信息闭塞问题。目前运用科技手段反腐倡廉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各部门各地方单兵作战的局面,缺乏系统的规划和明确的目标,相互之间缺少联结,反腐倡廉信息资源没有实现共享。
4.调研滞后问题。对科技防腐工作如何更好地融入惩防体系、如何紧密地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等等,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没有做深入的分析和理性的思考,影响了对实践的指导。
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含量,加快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因此,在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过程中,既要继承管用的传统方法,又要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和信现代科技手段,推动教育全覆盖、监督全过程、预防全方位、办案全监管。具体做到:
1.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必须着眼于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相互融合,协调发展,要对权力和资金集中的部门和岗位重点监督和防范,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将腐败行为有效制止于萌芽状态。要把科技反腐与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通过持续的教育引导,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到科技反腐的重大意义,共同筑起一道道坚固的防线,只有这样才能发挥科技防腐的最大能量。
2.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建立由领导小组宏观决策、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并各负其责的“科技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科技反腐”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和明确的目标。从自身实际出发,制定科技反腐的相关规划,增强科技反腐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有效性。要将科技防腐技术开发和硬件建设的规划与各地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进程有机结合,进一步拓展运用的领域和深度。
3.要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我们注重总结实践中好做法、好经验,不断研究新问题,解决新矛盾,探索新方法,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丰富理论,拓宽思路,扩展视野,推动科技反腐工作的顺利进行。
4.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要加大科技手段特别是信息技术在防范腐败方面的推广运用力度,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监控,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机关内网建设,找准突破口,建立规范有效的科技防腐系统,实现阳光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促进相互监督和制约。
5.要进一步发挥协调作用。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统一领导,业务和技术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要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注意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部门的牵头作用。
一、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的重要性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反腐败斗争面临着犯罪种类多样化,犯罪分子高智能化、手段高技术化,惩治外部环境复杂化的挑战,原有的反腐工作手段和方式方法已无法满足新情况、新问题的需求。运用科技手段,已经越来越成为有效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的主要途径之一。
1、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是在人类社会步入信息化时代,科学技术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背景下,逐步发展起来的,是反腐倡廉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内在要求。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能够充分发挥电脑“无情”的独特优势,限制人脑、人情等因素的干扰,最大程度地保证工作过程及其结果的客观、公正、公平,实现对权力行为、行政行为、执法行为的全程监督和实时监控,从而延伸监督范围和领域,实现监督的动态化和全程化,实现监督的关口前移,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率,在规范权力运行、预防和打击腐败方面发挥出强大功能。
3、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的必由之路。随着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传统监督手段事后查处多、被动处理多以及由此引起的监督难、难监督的问题逐渐显现。顺应时代潮流和社会进步的要求,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的准确性、独立性和系统性,把制度监督与技术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拓展监督的范围和领域,强化监督手段,可以使我们的监督工作更加科学、严密。
4、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是反腐倡廉工作适应自身发展规律的必要选择。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反腐败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创新的结合点。搞好科技防腐,既是新时代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也是纪检监察队伍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自身素质的具体体现。
二、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的效用
1、可以把腐败扼杀在萌芽中。运用科技手段,特别是建立计算机网络监测系统,就能够实现对政府机关的职权、程序、办事过程、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全程监控,从而改变现行权力运行的方式,避免出现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
2、可以建立即时、快捷的举报机制。信访举报是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主要途径和方式,也是纪检监察部门获取腐败案件线索的主渠道。利用互联网建立反腐败举报网站,就可以保证举报信息的时效性、便捷性、准确性,降低举报成本,提高举报人的安全性。
3、可以建立有效的舆论监督机制 。“权力失去约束,就会产生腐败”。以简捷、快速为目标,利用网络媒体,简化程序、加强规范,建立起快速高效的舆论监督信息运行机制,把信息触角进一步向社会、向基层、向群众延伸,进一步拓展舆论信息来源。
4、可以建立有效持久的警示教育基地。在开展党风廉政的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中,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强大的宣传气势,集文字、声音和图像于一体的特点,运用数字技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种素材进行深入开发、传播以及成为一种数字式历史档案,成为后人的警示。
像韩桂芝因宝马案在互联网上“出名”而落马,著名的斯塔尔报告一夜之间让克林顿丑闻传遍世界,孙志刚案件在网络上激起了全中国网民的公愤等等事件,都验证了在反腐倡廉中,运用科技手段的作用。
三、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的建议
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科技防腐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认识的偏差问题。对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的认识存在三种偏差:一是担心科技手段的运用会触动现有的权力结构和既得利益,容易得罪人;二是认为科技防腐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而产生的效益不明显,存在着等待观望的心态;三是认为科技手段的运用仅仅是手工操作变为计算机操作。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会严重制约科技防腐工作的深化,影响科技防腐水平的提高。
2.发展不平衡问题。主要是由于部门、地区的领导重视程度、投入大小的不同,造成在信息化机构健全与否、信息化水平高低、防范腐败能力强弱等方面的不平衡。表现在一是横向的不平衡,即各个部门、各个地区间的不平衡;二是纵向的不平衡,即省、市、县三级发展的不平衡。
3.信息闭塞问题。目前运用科技手段反腐倡廉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各部门各地方单兵作战的局面,缺乏系统的规划和明确的目标,相互之间缺少联结,反腐倡廉信息资源没有实现共享。
4.调研滞后问题。对科技防腐工作如何更好地融入惩防体系、如何紧密地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等等,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没有做深入的分析和理性的思考,影响了对实践的指导。
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含量,加快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因此,在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过程中,既要继承管用的传统方法,又要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和信现代科技手段,推动教育全覆盖、监督全过程、预防全方位、办案全监管。具体做到:
1.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必须着眼于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相互融合,协调发展,要对权力和资金集中的部门和岗位重点监督和防范,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将腐败行为有效制止于萌芽状态。要把科技反腐与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通过持续的教育引导,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到科技反腐的重大意义,共同筑起一道道坚固的防线,只有这样才能发挥科技防腐的最大能量。
2.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建立由领导小组宏观决策、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并各负其责的“科技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科技反腐”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和明确的目标。从自身实际出发,制定科技反腐的相关规划,增强科技反腐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有效性。要将科技防腐技术开发和硬件建设的规划与各地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进程有机结合,进一步拓展运用的领域和深度。
3.要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我们注重总结实践中好做法、好经验,不断研究新问题,解决新矛盾,探索新方法,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丰富理论,拓宽思路,扩展视野,推动科技反腐工作的顺利进行。
4.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要加大科技手段特别是信息技术在防范腐败方面的推广运用力度,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监控,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机关内网建设,找准突破口,建立规范有效的科技防腐系统,实现阳光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促进相互监督和制约。
5.要进一步发挥协调作用。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统一领导,业务和技术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要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注意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部门的牵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