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坚持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在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2、机构设置情况。
职能科室: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总务科,医务科(加挂质控科、爱婴办)、门诊部合署办公,护理部(加挂感控科)、保健部。信息科、新筛办(加挂业务发展部)、健康教育科、纳入职能科室管理。党委办、监察室、工会、计算机管理中心、团委为内设机构。
一级业务科室:妇女保健部(妇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部(儿科、儿童保健科、新生儿监护室)、孕产保健部(产科 、孕产妇俱乐部),检验科、病理科、影像科、药剂科、手术室(麻醉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待机构改革到位再定。
二级科室:供应室,归口护理部管理;病案室,归口医务科管理;中医诊室由门诊部管理;医保科,归口财务科管理;保卫科,归口总务科管理。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含二级机构,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442.9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42.9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50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442.9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19.6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897.9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599.93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2.49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95.57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对口援助)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技术把关、人员培训带教、培养接班人。
②(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督导费)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负责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督查和业务考核。
③(遗传代谢性疾病患儿专项补助)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运行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基本持平,郴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897.99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106.6万元,其中:货物类1098万元,服务类8.6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442.9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2)郴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附件:2017年郴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