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投资项目入统工作,确保投资项目应统尽统,近日,市发改委和市统计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项目投资信息月报送制度的通知》(郴发改发[2015]6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今年6月起,在全市建立项目投资信息月报送制度。
《通知》明确报送范围。即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经审批、核准、备案的所有项目投资信息。
《通知》明确职责分工。即建立职责明确的分工协作机制,要求各县市区、园区发改局(经发局)、统计局和各有关企业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本地区各项目投资信息报送工作。一是明确项目单位职责。申请立项的项目单位,在立项前需在当地发改部门领取并填写《郴州市建设项目投资信息统计表》,并每月定期向当地统计部门报送月度投资统计报表。二是明确发改部门职责。各县市区、园区发改局(经发局)、市发改委每月负责汇总填写《郴州市建设项目投资信息汇总表》提供给当地统计部门。三是明确统计部门职责。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投资信息的核对和项目入统工作,负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建立投资统计台帐,每月报送投资统计报表。
《通知》明确时间要求。即自今年6月起,各县市区、园区发改局(经发局)将本单位负责审批、核准、备案的投资项目信息,每月提供给当地统计局;已批复立项的项目建设单位每月定期向当地统计局报送投资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