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郴州市地方海事局(加挂郴州市航务管理局、郴州市船舶检验局)成立于2005年,为市交通运输局归口管理副处级行政类事业单位。我局为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参公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11名,实有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5人。
主要负责全市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市设资兴、永兴、苏仙、桂阳、汝城、安仁、嘉禾、北湖8个县市区地方海事处(县级海事机构实行属地管理),1个市级水上交通安全视频监控中心和8个县市区监控分中心。辖区内有耒水、舂陵水、永乐水和武水四大水系,通航里程663公里,渡口码头113处,其中东江湖水域面积160平方公里,蓄水量81.2亿立方米,相当于洞庭湖的一半,是全市水上安全监督和运输管理的重点。全市共有营运船舶968艘(其中客船425艘,渡船99艘,总客位13920,货船251艘,总载重46000吨,工程船、采砂船112艘,其他船舶81艘),总功率42050千瓦,45011总吨,持证船员1130人,水运企业7家,船厂2家,2016年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243.79万吨,旅客吞吐量261万人次。
2.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地方海事局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含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1名)。
内设3个职能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拟定全局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信息、财务、统计、外宣、公务接待、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保卫、及后勤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紧急事务和突发事件;负责局机关党群、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水路交通建设和养护资金的监管;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规费征收、上缴和票据管理工作。
(二)安全监督科(船舶船员科)
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含使用岸线)碍航性审核和监督检查,管理沉船沉物打捞,组织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负责权限范围内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分析和统计上报工作。负责船舶、船员监督管理和船舶安全检查;负责管辖范围内船舶登记;负责权限范围内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考试发证工作和船员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船舶进出港口的签证管理工作。
(三)航务管理和船舶检验科
负责职权范围内船舶的法定检验和船用产品检验,船舶公证检验,按规定权限审查船舶设计图纸;负责全市船舶建造检验和资兴市30米以上不超过80米船舶的营运检验工作;负责船舶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在本系统内的运行管理船舶检验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航道、水路运输、港口的行政管理;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本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全市港口装卸搬运市场、水路运输及服务业市场;负责辖区内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设置、维护工作;负责水路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水路交通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协调水路交通战备军事运输;参与协调水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协调防汛抢险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章程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本单位部门预算不含二级机构。
(1)收入预算。2017年初预算数275.0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59.0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7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4万元,水路交通运输支出234.01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74.0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27.89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84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34.33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公路水路运输信息化建设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监控中心网络运行维护、船载移动视频监控、省市县三级办公稳定运行维护
②航道维护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航道养护和维护;
③水路运输管理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海事安全管理、海事巡逻和航道巡逻、海事行政执法等。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减少了13.7万元。郴州市地方海事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委政府的要求,加强管理,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地方海事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34.33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74.9万元,其中:货物类34万元,主要包括大宗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档案盒等采购;服务类40.9万元,主要包括电子档案扫描处理费、声像档案征集制作费、运行系统维修维护等服务采购。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郴州市地方海事局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地方海事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地方海事局共有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