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组织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和外语水平等考试工作;承办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承办全市录用国家公务员﹑职员及其他人员的考试;承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考试工作;负责市直和中﹑省在郴单位的上述考试项目的考务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业务进行指导。
2.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院,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员11人(含临时聘用人员7人),退休人员2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院是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预算编制不含任何二级机构,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62.4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8.5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13.9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62.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2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8.5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32.92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52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6.1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13.9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考试考务费213.9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考试考务费用支出。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3.2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基本持平,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院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院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院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6.1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27.72万元,其中:货物类120.02万元,服务类7.7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2.4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院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